嬰幼兒米製品 6件重金屬超標

消基會表示,購買嬰幼兒食品時,應選擇標示詳細的產品,尤其要注意成分及適用年齡。圖/消基會提供

消基會針對市售嬰幼兒米制食品,進行重金屬鉛、鎘、砷及汞的含量檢測,抽測四十件商品中,有一件鉛含量超標、五件鎘含量超標,總砷含量雖均合乎我國標準,但有十七件超過新加坡標準。消基會表示,重金屬若長期食用恐對嬰幼兒腦部等造成傷害,籲食藥署跟進國際標準。食藥署迴應,已針對產品的原料米訂「無機砷」限量標準。

消基會四年前曾針對嬰幼兒米制品進行重金屬檢測,今年再持續追蹤,二月時在雙北市的母嬰用品店、藥局及網路購物平臺,隨機購得四十件主成分爲米類的嬰幼兒食品,包括粥、燉飯、米糊、米餅等,其中廿八件爲國產,十二件爲進口。

根據消基會調查,發現有一件鉛檢出量超標,五件鎘含量超標。消基會表示,這次五件「鎘」檢出量超過限量的樣品中,有四件主成分爲糙米,籲消費者謹慎選購以糙米爲主原料的嬰幼兒食品。

至於砷和汞方面,消基會表示,四十件樣品的總砷含量均未超過我國標準,但有十七件樣品超過新加坡的標準每公斤○點一毫克。此外,部分樣品無機砷的含量超過歐盟和韓國的標準。消基會表示,鄰近新加坡及韓國也是以米食爲主的國家,相關製品已訂有砷的限量標準,建議食藥署研議跟進。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無機砷對人體危害大,目前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限量標準中,已針對「供爲製造嬰幼兒食品的原料米」,其無機砷含量不得超過每公斤○點一毫克,食安需從源頭管理,只要製成嬰幼兒食品的「原料米」符合限量標準,後續生產的米餅等,也會符合規定。

林金富表示,民衆自國外購入的食品等,僅能自用、不得販售,且不得超過六公斤、一千美元(約新臺幣三萬二千多元)的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