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鏡電視製播政論節目 NCC僅警告未罰款
針對鏡電視製播政論節目,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會議上午審議確認,下午由副主委翁柏宗(右)、主任秘書黃文哲(左)舉行記者會表示,決議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61條等相關規定予以核處,並命該公司於文到之次日起改正,屆期不改正,得按次處罰,僅以處以「警告」未罰款。記者陳正興/攝影
鏡電視先前申設新聞臺時,曾承諾不會製作談話性政論節目,但在總統大選之前,鏡電視竟在去年10月推出「大選鏡來講-2024選戰論壇」;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會議上午審議確認,鏡電視所製播的節目內容,於形式上與一般通唸的新聞性政論節目並無差異,且與營運計劃所載不符,爰決議予以核處。
NCC此次核處鏡電視僅「警告」一支,而未罰款。NCC下午在記者會表示,決議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61條等相關規定予以核處,並命該公司於文到之次日起改正,屆期不改正,得按次處罰,處以「警告」未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