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江明學吸毒被逮「無保請回」 他冷笑嗆:要道什麼歉
資深歌手江明學(57歲)25日凌晨開車在臺北市光復南路市民大道口遭警方酒測路檢點盤查,結果因眼神飄忽不定、神色緊張讓員警起疑,立馬被要求下車受檢。警方在他的口袋發現一包安非他命,偵訊後將他依毒品罪嫌移送北檢覆訊。北檢在稍早裁定3萬元交保,最後改無保請回、限制住居。
江明學面對媒體表示,「如果我明天跳樓、上吊都是你們媒體害的,還有到底是誰泄密的,還沒到警局就有2組記者在等;知道我爲什麼這麼晚出來嗎,因爲我在裡面睡覺,難得聚集大家,我要澄清當初並不是自摔,是被一種叫烏坵、專門攻擊穿黑衣男性的黑鳥攻擊,導致摔車跌倒。」
當媒體問到是否會爲自己吸毒的行爲道歉,他冷笑回,「請問我要道什麼歉?我有做錯事嗎?你們不是很厲害,去查我做錯什麼事情啊!」接着又說,「我怎麼可能籌不出3萬,亂講我會告你們,明後天我會給你們滿意的答案。」
警方表示,江明學利用某社交app,以每公克2千元的價格向不名人士購買毒品,並使用貨到付款的方式掩人耳目,不料25日凌晨剛從三重一間便利商店取貨完畢,還沒打開「嗨」一波就被逮了。對於毒品的來源、藥頭連絡方式及交運毒品等,江明學皆言詞閃爍、避重就輕;目前他的手機已被查扣,員警將從中尋找線索,追朔上游。
另外,網路新聞臺樂評《嗑音樂‧哈旅遊》早在2007年就曾專文寫過歌手江明學,並以「一位忘了職業責任的歌手」撰文批評,其中文章最後一段提到江明學曾在網路發文自我期許,「我跑去考街頭藝人證照,一方面不讓歌聲退步,一方面還是用我的專長來賺錢,對自己說『放下身段,就有錢賺』,不吸毒不詐賭,因爲我還有好多想做好事還沒去做,所以我要健康快樂地活着!」如今看來格外諷刺。
▼利用app買毒。(圖/社會中心記者翻攝)
出版時間 16:38
更新時間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