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中火案無須都審
營建署晚間表示,行政院提請中火新建機組特種建築物許可,交由營建署審查,查覈後,本案由臺中市政府辦理都市計劃審議程序,認定並未依都市計劃法定程序納入細部計劃,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本案無須進行都市設計審議作業。
營建署審查結果,本案特種建築物符合審議處理原則後,報請行政院覈准,符合都市計劃法令規定。
營建署並指出,臺中市政府奉市長盧秀燕覈准的重大建設計劃應送都市設計審議,未依法定程序納入細部計劃書,與法不合。盧秀燕以2019年函送的「臺中港特定區計劃港埠專用區重大建設計劃認定表」,要求臺電公司「臺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劃」的電廠工程主體發電設施、輔助設備及其他附屬建築物應送請都市設計審議,與法未合,本案申請特種建築物許可,應可免都市設計審議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