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東奧正名公投案 國際奧會提醒恐遭中止參賽
東京奧運正名公投案將在下週九合一選舉時合併舉行,不過國際奧會在16日發函給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以及體育署長高俊雄,改名需要經過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的核準,不然恐將中止參加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
▲2018雅加達亞運,亞運開幕式,中華臺北掌旗官郭婞淳(圖/記者季相儒攝)
根據《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2018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 13 案「你是否同意,以『臺灣』(Taiwan)爲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 2020 年東京奧運?」,國際奧會已明確否決。
▲亞洲馬術總會青少年國際障礙超越錦標賽。(圖/中華民國馬術協會提供)
國際奧會表示已經有在關注公投所提起的正名案,不會干預選舉。但是避免之後不要的爭議,先行提醒我國這樣私自更名的行爲並不符合奧會規章。
1981年洛桑協議,我國同意以CTOC(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名稱參加奧會。今年5月初國際奧會也對此更名一案進行開會討論,不過最終決議將不予以同意更名。
依據國際奧林匹克憲章第 4 章第 27 條第9點:「除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給予相關處置和懲處之外,如國家奧會的活動遭該國憲法、法律或其他規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機構的行爲所影響或阻礙,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於聽取該國家奧會意見後,得做任何適當決定以保護國家奧會的奧林匹克活動,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
1971 年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有長達十年無法參與奧運、亞運。終在 1981 年於瑞士洛桑與國際奧會簽訂協議,此後我國方能以CTOC名稱以及奧運會旗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