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男經理獨問女職員「三圍」又牽小手 飯碗全丟了
銀行廖姓經理人性騷擾3名女職員,遭銀行記2大過開除,他不服提告並求償273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他敗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銀行北部一家分行的廖姓經理人,前年性騷擾3名女職員,要求與女職員牽手,還問一名女職員穿其他同事制服會是什麼樣子,「是三圍比較明顯?那下次穿來我想看看」等,廖遭銀行記2大過開除,他不服提告並求償273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他敗訴,全案可上訴。
廖在2020年6月18日與高雄銀行籤立委任經理人契約書,約定到2022年6月17日受任擔任分行籌備處經理人,每月報酬13萬4206元,但廖因性騷擾申訴案件,經銀行召開性騷擾評議委員會調查後決議成立,他被記大過2次處分,並經銀行董事會在2020年免職。
廖不服提告,但臺北地院調查後,發現2020年8月15日一名女職員被要廖要求在經理室與獨處談話,廖要她坐過來一點,又用雙手牽手約2、3分鐘,他下班後還LINE來電講話,另一女職員也被廖要求單獨談話,且握手時間長達1至2分。
還有一名女職員在廁所口處與廖對談中,手放在大約胸口位置,他突然伸手緊握手約2分鐘至對話結束,當下被嚇到,不知怎麼反應;廖跟她聊天說,如果穿其他同事制服會長什麼樣子,是三圍比較明顯?那下次穿來我想看看等語,她當下很無言覺得不舒服,只能傻笑。
臺北地院認定,廖逾越職場分際,忽視女職員的感受,缺乏對異性身體自主權的尊重,確實屬於性騷擾,高雄銀行處理申訴案程序、調查、評議組織均無不法,免職處分沒有違誤,判廖敗訴,高雄銀行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