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不符合授信條件企業授信 日照銀行濟南分行被罰款50萬元

7月2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發佈了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魯金罰決字〔2024〕34號,日照銀行濟南分行(簡稱:日照銀行),其向不符合授信條件企業授信,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對日照銀行濟南分行罰款5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爲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