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妻殺家暴夫!趁熟睡石缽砸頭、利刃刺喉還割鳥 二審改判7年

桃園市印尼籍配偶GAMIRAH與魯姓丈夫不睦,趁丈夫熟睡時拿石鉢重擊頭部,再持刀刺喉、切下生殖器,魯當場死亡,她犯後伴屍4小時,自行到警局自首,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一審判決8年徒刑。案經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撤銷原判決,改判7年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GAMIRAH疑長期遭丈夫家暴,身心不堪負荷,她的兒子已經21歲。2022年8月18、19日,GAMIRAH因未經過同意駕駛丈夫的車出門,魯男氣得毆打她,並恫稱「不會讓妳活過這個禮拜」。

同年月20日凌晨1時許,GAMIRAH趁丈夫酒後熟睡,拿石鉢重擊丈夫頭部,再用利刃朝丈夫頸部猛刺,還割掉丈夫的生殖器。魯因頭頸部鈍器傷及銳器傷,導致中樞神經休克、低血容性休克死亡。GAMIRAH伴屍4小時後,同天凌晨5點58分到警局自首,警方獲報後到場勘查,扣得石鉢、菜刀和料理刀。

一審認爲,GAMIRAH犯案時被毆打辱罵的行爲早已結束,無任何急迫性,且當時魯正熟睡,沒拿工具或物品抵擋,與正當防衛要件不合;GAMIRAH未顧及夫妻情分,因遭辱罵、毆打後心生殺意,她受到的家暴刺激並非不能尋求主管機關協助安置,或以其他理性、平和方式解決,考量她符合自首要件,也坦承犯行,判她8年徒刑。

案件上訴,高院審理時,法官問及割掉丈夫生殖器的動機,GAMIRAH回答「我生氣,他常常在外面找女人」,並稱自己非常後悔,以後不會再做相同的事。

魯的胞兄則向法院表示,無法原諒GAMIRAH,並稱弟弟和弟媳常「互毆」,弟弟也遭家暴,臉曾被對方用酒瓶刺傷,他認爲事發時 GAMIRAH故意激怒弟弟,這是「預謀殺人」,請求法院判決極刑。

高院二審認爲,GAMIRAH雖辯稱因長期被丈夫家暴,案發前也被丈夫毆打、恐嚇危害生命,應成立正當防衛、緊急避難或法定刑較輕的義憤殺人罪,但她犯案目的是防止「將來」可能產生的不法侵害,與正當防衛是避免現在不法侵害的要件不符。

再者,GAMIRAH是以剝奪他人生命方式,避免自己身體遭受傷害或恐嚇,不符利益衡量,且摻雜有報復、抒發憤怒情緒的目的,並非出於不得已的最後唯一手段,也不符緊急避難所需的手段必要性。

高院指出,GAMIRAH是在丈夫結束施暴後、回房睡着時而犯行,與義憤殺人罪「當場激於義憤」的要件不符,審酌她是隻身來臺的外籍配偶,本案發生前已遭家暴,是不堪受家暴才犯罪,雖犯罪手段不輕也造成丈夫身亡,但她坦承犯行、深感後悔,未與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改量處7年徒刑,刑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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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籍配偶GAMIRAH疑不滿魯姓丈夫長期家暴、毆打,趁丈夫熟睡時拿石鉢重擊頭部,再持刀刺喉、切下生殖器,魯當場死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