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發玉山火災 NCC專委喬建中近傳高升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專門委員喬建中5月間引發玉山大火,圖爲森林管員山勢陡峭的坡上救火。(嘉義林管處提供)

關係就沒關係?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專門委員喬建中5月間引發玉山大火,引來全民撻伐,NCC第一時間宣稱將其調離現職,但遭內部員工爆料,根本虛晃一招,喬建中不只佔法務室的缺,並以支援名義協助秘書室業務,近日還將高升主委室,事發後不只沒懲處,從頭到尾也都留在原職,NCC極盡偏袒。

玉山國家公園八通關杜鵑營地附近5月16日發生森林大火,罪魁禍首是NCC專門委員喬建中,他不僅在雙北三級警戒後跑去玩,知道釀出大禍後,還在登山社團淡定迴應「是我踢倒爐火」、「趕快下雨就好」,事不關己模樣引發全民公憤,也讓NCC被逼着出來面對。

NCC第一時間表示,案件已經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偵辦,法律究責部分尊重司法調查,也會調整喬建中職務。強調對於員工假日私人活動造成社會不安與影響,深致歉意,喬建中也表示願意負起後續法律責任,不會逃避。

不過有NCC內部員工爆料,NCC對外的這些說詞都是推托之詞,因爲喬建中不只佔了法務處的缺,還以「支援」名義協助秘書室業務,近日又傳出要高升主委室,再以主委室的角色支援法務處,等於用一堆佔缺、支援的障眼法在護短,真相是從未實質調離原職。

NCC發言人翁柏宗證實,喬建中原職是法務處11職等專門委員,調離現職至會本部擔任同職等簡任視察,繼續支援秘書室,由於案件目前已在司法偵查程序中,所以將靜候調查,也會視司法程序懲戒程序之進展,後續依法作適當處置。

懲處方面,翁柏宗說,在5月24日就以喬建中觸犯《森林法》案件之行爲,已符合《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第二款「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爲,致嚴重損害政府信譽」,以同法第24條第一項規定,主動將喬建中函送監察院

這名員工直言,NCC諸多業務未來都將畫入數位發展部,組改前人心惶惶,但高層擺明偏袒喬建中,纔會幫其量身訂做一連串「假調動」,給他即便出事都沒事的特殊待遇,看在多數員工眼中只能用羨慕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