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最高記錄!NCC前專委喬建中釀玉山森林大火 農業部求償金額曝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前年帶登山團途經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任令隊員違法就地砍伐、取柴及生火,釀成重大森林火災,近80公頃林地遭焚燬。圖爲喬建中3月27日開庭傳訊。(照片 / 林偉信攝)
圖爲NCC前專委喬建中等5人引發12天森林大火,南投地檢署來回走60公里到現場勘查,拍下災後營火堆樣貌。(南投地檢署提供/黃國峰南投傳真)
玉山事業區第52林班2021年5月16日發生森林火災,直到5月24日仍有2處火煙,森林護管員前往處理殘火。(照片 / 嘉義林管處提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2021年經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任令隊員違法就地砍伐、取柴及生火,釀成重大森林火災,近80公頃林地遭焚燬,後依《違反森林法》起訴。南投地法7日宣判、21日發佈新聞稿,指喬建中等5人違反《森林法》,竊取森林主產物部分判刑6月,失火燒燬森林部分判刑2月至6月,未來面臨2.8億多元民事求償官司。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與朱儁銘、吳惠娟、彭淯汝、鍾明志於2021年5月15日抵達杜鵑營地。杜鵑營地禁止生火,但率團領隊的喬建中未阻止,任由一行人鋸木頭、撿樹枝、枯劍竹木等生火行爲。
衆人休息前,朝火堆倒水,卻未確認火堆是否完全熄滅,造成營火火勢延燒玉山箭竹、松針及林木,最終失火燒燬國家森林。相關人員費時12天、直至5月27日才控制火勢,燒燬80公頃林地遭提告。
南投地院指出,喬建中等5人否認竊取森林主產物,然證據證實他們皆有鋸木頭、撿樹枝等丟入火堆之行徑,因此有竊取犯意;僅喬建中坦承失火燒燬森林,其餘4人否認。不過鍾明志生火,其他4人協助,5人就營火有監督之責,入睡前均未確定營火熄滅分別入睡釀災,因此均有「失火燒燬森林」之犯行。
喬建中僅承認失火燒燬森林之舉,否認竊取林忠產物。喬聲稱,當天生火的人不是他,且在森林中生火是行政罰,他則是因造成森林火災,而遭刑事起訴,此須負責刑事責任。喬強調,他並無理由擔負他人之行政責任,況且根據檢方起訴其內容,很多與實際狀況不符合,屬推測之詞。
喬建中也進一步說明,火災後他如實向消防隊報案,並無掩蓋案情的動機與行爲。監察院代表認爲,喬身爲領隊,但與隊員針對生火的地點及原則,說法卻反覆不一。
南投地院經審理,認定喬建中等人未確實遵守杜鵑營地禁止生營火規定,也未顧及四周地質環境。另,法官認爲喬建中身爲領隊卻未制止生火,凌晨發現部分失火卻自行撲救,期間也未叫醒其他人一起滅火或通報消防局,導致錯失滅火最佳時機,後又自以爲火已熄滅、返回休息,最後釀成森林大火。
全案宣判,針對竊取森林主產物,喬建中等5人均判刑6月,併科罰金60萬元;失火燒燬森林部分,喬建中、鍾明志各判刑6月,朱儁銘判刑4月,吳惠娟判刑3月,彭淯汝判刑2月,均得易科罰金。
至於農業部林業署向喬建中等人求償2.88億元部分,則將移送本院民事庭審理。
玉山國家公園80公頃森林遭火吻一週後,焦土上的林木枯黃一片,是否受火災影響枯死?玉管處嚴密監控中。(玉山國家公園提供/楊靜茹南投傳真)
玉山國家公園副處長邦卡兒對此表示,喬建中等5人燒燬森林,該片林地在火災後一週,土地成焦土,樹林變得枯黃,目前嚴密監控中,已依規定將喬建中等人停權3年禁止入山,呼籲山友遵守無痕山林等相關規範,用火須特別小心,提醒民衆一起愛護、守護美麗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