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義務役「首例逃兵」今早自行歸營 八軍團迴應了

找到了!一年義務役「首例逃兵」翻牆搭車落跑,今早自行歸營。(資料照,非當事人)

今年實施一年期義務役後發生首例役男逃兵!陸軍203旅一名僅入伍2日的劉姓二兵,11日趁隙翻牆離營,甚至疑似事先聯絡車輛接送,誇張過程宛如電影情節,軍、憲、警獲報後全力搜尋。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今(14日)證實,劉兵於本日上午已經自行返營,後續完成行政調查後,將函送憲兵隊依法究辦。

陸軍八軍團203旅第2營4月9日接訓一年期義務役2229梯;11日晚間6時30分安排新兵至中山室聽取招募宣導,2小時後再讓新兵分流至各招募員處,繼續聽取招募宣導,豈料晚間9時幹部宣佈集合,發現一名劉姓二兵突然消失。單位隨即派遣幹部搜遍營區,並同步聯繫劉兵父親協尋,截至目前尚未尋獲。

據稱,劉兵入營時做完心理調查量表後,早被軍方列爲重點關照人員,原擬於入營3日後,也就是12日約談劉兵,豈料劉兵在此之前就擅自離營。

據悉,劉姓二兵隸屬第2營,周圍正在施工,對外只剩鐵柵欄擋着,防護力薄弱,劉兵可能趁着空檔翻牆出營。有消息更指出,軍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劉兵翻牆出營後馬上被車輛接走,顯示劉兵計劃或已事先擬定。不過詳細事件經過,仍待軍方進一步調查。

今早傳出,劉兵在上午7時許已自行返營。不過依照《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規定,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6日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即便6日內回營,涉事役男需接受行政調查,若確認有逃兵意圖,軍方仍能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給予懲處。

對此,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今(14日)表示,針對步兵203旅劉姓二兵不假離營案,劉兵於本日上午已經自行返營,後續完成行政調查後,將函送憲兵隊依法究辦。

第八軍團指出,劉兵在9日至203旅報到入伍後,11日晚間即不假離營,單位依規定於12日發佈離營通報。

第八軍團強調,恪遵軍紀要求是軍人的職責本務,義務役役男入伍當日即實施軍法紀教育,灌輸其守法重紀觀念。對於劉兵行爲,將依「刑懲並行」原則,核予重懲,並持恆落實官兵教育工作,確維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