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首例義務役逃兵返營 八軍團:依「刑懲併行」重懲
義務役期恢復一年今年實施,未料步兵203旅卻發生首例逃兵離營事件。(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
陸軍八軍團位於臺南市的步兵203旅,11日晚間6時30分發生劉姓二兵「人間蒸發」事件;由於劉是今年首次延長一年的義務役二兵,剛入伍兩天即發生翻牆逃兵的離譜行爲,但劉今早突自行返營,八軍團今天上午發新聞稿指出,後續將依「刑懲並行」原則,核予重懲,並函送憲兵隊依法究辦。
軍方調查,陸軍八軍團位於臺南的203旅,9日第2營2229梯新兵報到,11日晚間6時30分在中山室聽取招募宣導,9時幹部宣佈集合時,卻發現劉姓二兵人不見蹤影,找遍整個營區仍無所獲,同步通知臺南市憲兵隊着手調查。
軍方事後調查,劉男是南部人,入營時曾做心理調查量表,被軍方列爲重點關照人員,原本203旅的幹部打算在入營第3天后約談劉,沒想到劉只在營中兩天就擅自翻牆離營,還有人開車接應;事後聯繫家屬,得知劉並未回家,復於12日依規定發佈離營通報。
據瞭解,由於劉兵脫離部隊掌握、不假離營,軍憲單位已開始找人,若滿6天離營仍不見人,第7天即可發佈通緝。但劉在今天上午7點多突然自行返營。
軍方指出,依照陸海空軍刑法第40條規定,無故離去或不就職役逾6日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即便6日內回營,仍需接受行政調查,若確認有逃兵意圖,軍方仍能給予懲處。
八軍團今天上午發佈新聞稿指出,針對步兵203旅劉姓二兵不假離營案,劉兵已於今天上午自行返營,後續完成行政調查後,將函送憲兵隊依法究辦。
八軍團同時指出,劉兵在9日至203旅報到入伍後,11日晚間即不假離營,單位依規定於12日發佈離營通報。
八軍團強調,恪遵軍紀要求是軍人的職責本務,義務役役男入伍當日即實施軍法紀教育,灌輸其守法重紀觀念。
對於劉兵行爲,八軍團表示,將依「刑懲並行」原則,核予重懲,並持續落實官兵教育工作,確維紀律。
義務役期恢復一年今年實施,未料步兵203旅卻發生首例逃兵離營事件。(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