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法擬勞動專章 520後送政院
醫療環境不僅女醫懷孕被迫值夜班,主治醫師工時也長期被詬病,衛福部於二○一九年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對象,並設有工時保障相關配套,但卻疏忽主治醫師,讓主治醫師成爲醫療體系中「最勞苦」的一羣,衛福部已在醫療法中草擬勞動專章,將於五二○新內閣上任後送交行政院。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醫療法勞動專章於二○一九年已草擬版本送入行政院,因衆多條文與勞動部相關法規連動,退回調整,近期已完成調整後的草案版,後續將送交行政院。
劉玉菁表示,二○一九年草擬的醫療法勞動專章重點內容,比照勞基法要求醫師在同一醫療機構或體系服務時,年資應該合併計算,藉此保障醫師調動的權益;職災補償也在草案中明訂,補償金額以平均工資爲計算基準,最高以勞工退休金條例中,所定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採最高級距計算,退休金及醫療業務風險保障,也於專章中明訂。
劉玉菁表示,衛福部當時以尊重醫師專業自主,給予醫療所需彈性爲由未將醫師工時列入專章訂定,最新的草案內容還未定案,待確定後纔會對外公佈。
不過此次草擬條文中,有針對醫師懷孕狀況做一規範,醫療機構因病人照顧需要,考慮醫師身心、體能狀況,經醫師本人同意後,可安排妊娠期間女性醫師,於午後十時至隔日六時合理工作,如未經同意排班,將開罰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拒不配合者可按次開罰。
「目前性別平等工作法已有規定懷孕女性醫師應受的保障內容,不是等到勞動權益專章才能保護。」劉玉菁表示,相關規定也與醫院評鑑連動,如有第一線醫師遇到違背意願夜間工作的情況,可向所在縣市勞動局申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