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大學電梯夾死校醫…維修員無罪 網友:結果沒人負責?
臺北榮總員山分院骨科鄒姓醫生2016年5月到國立宜蘭大學擔任駐校醫,沒想到卻在體育館大樓搭乘電梯時遭夾於兩層樓之間的縫隙,警消人員到場時他已經明顯死亡。檢察官認爲是沈姓維修員未建議更換電梯故障的PLC電子組件,事後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宜蘭地院法官認定審男已經善盡維修義務,因此判決無罪,卻讓這起死亡意外變成「無人負責」的窘境。
45歲的鄒姓醫生2016年5月23日下午2時15分搭乘宜蘭大學體育館的電梯,當電梯門開啓時他沒有注意到地板未對齊一樓地面,正要走進去就被這個高低落差絆了一下,整個人上半身趴在電梯內、下半身則在外面,沒想到這時電梯繼續往二樓移動,當場將他夾在兩層樓之間的縫隙。宜蘭縣消防局接獲報案趕到現場,拚命搶救半小時終於將人救出,但受困將近兩個小時的鄒男已經明顯死亡。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認爲,電梯的地板未對齊樓層地面是因爲PLC(可編程邏輯控制器)電子組件故障斷電所致,這同時也是維持電梯安全運作的重要組件,但沈姓維修員並未將這個項目列入檢查,也沒有建議校方更換已經使用17年的設備,導致電梯接收錯誤信號而變成無煞車狀態滑動,可見確有疏失,訊後決定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吳姓證人提到,如果環境好,PLC電子組件大多可以使用到20年,但若是繼電器品質不穩定,3、4年就有可能壞掉。(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不過,沈姓維修員出庭時反駁,他認爲自己已經善盡檢測以及維護的義務。而同樣也是維修員的吳姓證人表示,業界實務上並沒有規定PLC的使用年限,一般都是用到壞掉才更換,一旦PLC壞掉,電梯就會亂動或完全不動,「但我維修電梯27年都沒遇過PLC壞掉的案例,檢查人員雖然會依表逐項檢查,但機械實務上很少有人會檢查PLC或繼電器接點,而且繼電器接點相黏是一種突發狀況,很難檢查出來。我覺得這件事太突發,就算是檢查人員也無法預先防範,因爲PLC或繼電器本來就很難預期意外風險。」
法官則認爲,檢方雖然認定沈姓維修員有疏失,卻沒有明確指出他應負注意、通知或建議校方更換電梯電子組件的義務,也沒有證據證明他在意外發生前有任何業務職掌範圍內的疏失,基於禁止推定罪狀之法則裁定無罪。然而,消息傳開後有網友意見分歧,有人認爲法官的裁決結果公正;但也有人感慨,校醫的死到最後有可能淪爲無人負責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