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科男大生潑化骨水殺老翁 慘曝舍友性侵跪求交保 法院迴應了

(圖/翻攝畫面資料照)

高雄一名林姓男大學生爲練舞場問題和8旬老翁衝突,竟憤而潑灑「化骨水」報復,導致傅姓老翁當場死亡。二審經高分院審理,自無期徒刑改判15年有期徒刑。而昨(20日)開延押訊問庭時,裁定自8月1日起延押2個月;林男更於庭訊時要求交保,悲傷自爆在看守所遭「舍友」性侵。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指出,林男於庭訊時要求交保,並控訴在看守所內被「舍友」性侵。高雄第二監獄經瞭解後分別約談雙方,舍友聲稱只是開玩笑,但事發時的監視器畫面已遭覆蓋,林男也未提出告訴,獄方表示將於7月調整舍房

回顧案件歷史,在2018年7月7日上午,就讀高雄某私立醫學大學的林男,在高雄文化中心一處涼亭想練舞,與練太極拳傅翁起爭執,林男因推倒傅翁受傷,遭警依違反社維法裁罰3000元。林男事後認爲警方執法不公,心生不滿且氣憤難耐,竟到化工行購買俗稱「化骨水」的氫氟酸,再到文化中心朝正在練拳的傅翁潑灑,造成傅翁傷重不治。

一審認定林男手段兇殘,不宜輕縱,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當時傅翁2名兒子還驚訝表示「怎麼沒有判死刑」。但事後林男及其父母民事判決,賠償傅翁家屬235萬元。

二審法官認爲,林男高中時曾因性向問題被同學霸凌,導致價值觀偏差、扭曲,人格敏感、易持續性憂鬱症、邊緣性人格障礙犯案當下辨識能力雖未降低,卻是情緒累加與不甘願的刺激轉爲暴怒,難認罪大惡極。此外,林男及其父母已依民事判決賠償傅翁2子235萬元,考量上述原因,認爲無剝奪生命及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改判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