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警酒駕 李鴻源:尊重檢察官,社會要憤怒
臺北市義警酒駕肇事以12萬元交保,內政部長李鴻源表達憤怒,24日他再度指出,並非認爲12萬元太少,罰100萬元也還是會發生,而是社會對這個事情的冷漠;他說沒有干預司法,從頭到尾尊重檢察官職責,只是認爲「整個社會應該要憤怒的」。
曾任臺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民防隊的義警王天生,21日深夜酒後駕賓士車撞死19歲郭姓機車騎士,臺北地檢署晚間訊後諭令王天生12萬元交保,當時也在車上的萬華分局警備隊員林竹傳以過失致死罪移送,獲3萬元交保。
李鴻源23日表示,「這件事情我們非常憤怒,也非常不滿,另外我個人覺得像這樣的事情,當然司法是獨立的,但檢察官以12萬就讓他(肇事人)交保了,我個人覺得非常不滿意,我會跟我的同事表達我的看法。」
李鴻源今天又說,整個事件完全符合作業程序,但他認爲整個社會對這件事情的冷漠令他擔心,過去都是以12萬元交保,但酒駕事件一再發生,身爲警察機關的主管單位,可以做的就是要求警察嚴格執行酒駕取締。
李鴻源表示,「我會跟法務部研究,什麼方法可以真正達到嚇阻的效果,至於多少錢交保算是合理,我覺得罰100萬元也還是會發生,但整個社會對這件事情沒有花很多時間討論,有點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