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護理師外遇產下一女 尪撫養2年多怒告心理師小王

高雄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擔任護理師的老婆小美(化名)出軌,與同醫院擔任心理師的小偉(化名)發生婚外情,併產下1女。(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指控擔任護理師的老婆小美(化名)出軌,與同醫院擔任心理師的小偉(化名)發生婚外情,併產下1女,因此要求小偉並須賠償他180餘萬的損失。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爲小偉要支付阿德48萬零755元。2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遭駁回。全案定讞。

阿德主張,自己與妻子小美結婚多年,並育有兩子,然而在112年5月,阿德收到妻子小美的LINE訊息,得知妻子與小偉於108年起發生婚外情,並且在這段關係中,小美爲被告產下1名女嬰A女。這一切讓阿德無法接受,因爲A女竟不是他所生,且其後妻子所生育的費用及扶養費用也由他負擔。

阿德因此要求小偉賠償,小美生產住院醫療費用24,495元、坐月子費用67,460元及負擔A女110年1月3日起至112年6月2日止之撫養照護費用208,800元,及精神慰撫金150萬元,總金額達1,800,755元。

小偉則辯稱,阿德早在兩年前即已知曉A女並非其親生,並且長期與妻子分居,對此事並無大礙。他更進一步指出,阿德與小美的婚姻早已名存實亡,且阿德對妻子與他人交往並未表示反對,甚至自己也與其他女性保持關係,兩人早已形同陌路。因此,小偉認爲阿德無權要求賠償。

法院審理後認定,小偉所爲行爲顯已逾越一般男女與他人正常社交之程度,並達破壞阿德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之程度,而生下A女,當屬侵害原告基於配偶之身分法益,小偉的行爲確實構成對阿德配偶權的侵害,因此,小偉必須支付阿德財產上損害賠償300,755元、精神上損害賠償之慰撫金180,000元,合計480,755元。2人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遭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