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安養中心護理師推去撞牆 他怒拿剪刀狠刺下場慘了

蘇姓男子不滿遭護理師推坐着輪椅的他去撞牆,竟拿剪刀狠刺她,被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66歲蘇姓男子入住安養中心後與護理師起嫌隙,隨後就被轉往同棟不同層的安養中心,未料,2人狹路相逢,該名護理師竟推着坐輪椅的他去撞牆,蘇男暴怒,拿剪刀狠刺她2刀,法官認爲,他過去曾有傷害前科,這已經是第3度涉犯傷害案件,因此判他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蘇姓男子因高齡且行動不便,入住高雄某安養中心,結果卻與負責照護他的陳姓護理師發生衝突,被轉至同棟但不同樓層的安養中心休養;2022年9月17日傍晚5點,蘇男因皮膚癢,坐輪椅搭電梯打算回舊安養中心找認識的護理師拿藥膏,又碰見與他有嫌隙的陳姓護理師,陳竟將他推進空房間內,還用力撞牆。

蘇男不爽,找了一把剪刀到護理師辦公室,二話不說拿剪刀就朝陳姓護理師狠刺,陳女左手和左小腿兩處穿刺傷,送醫後無大礙。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法官認爲陳女被刺的起因是她推蘇男去撞牆,雙方未和解,蘇男被依傷害罪判拘50天,得易科罰金,蘇不服上訴。

二審法官認爲,蘇男過去就曾有2次犯傷害罪,曾持挫刀砍傷他人,這次已經是第3次,非初次以暴力解決糾紛,原審已經從輕量刑,不認爲原審判決有何失妥處,因此駁回蘇男之訴,不得再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