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留才久用」助2.6萬移工轉中階技術人力 8成僱主申請「免證」加薪
勞動部12日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指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協助僱主留用優秀資深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目前已覈准外國中階技術人力2萬6545人。中央社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上路近2年,有逾2.6萬名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勞動部今天說,不論產業、家事移工皆有8成僱主用調薪免付技術證方式申請,顯見方案有效提升移工薪水。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蘇裕國指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協助僱主留用優秀資深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從111年4月30日開辦以來,截至今年3月底,已覈准外國中階技術人力2萬6545人,其中產業類移工1萬805人、社福類計1萬5740人。
蘇裕國說,只要是年資6年以上且符合技術條件的資深優秀移工,僱主都可以替移工申請轉中階技術人力,條件爲產業類移工月薪達新臺幣3.3萬元以上、家庭類2.4萬元以上、機構類2.9萬元以上。
此外,僱主若衡量移工技術能力及留才意願後,僱用薪資待遇若是提高到產業類月薪3.5萬元以上、家庭類2.6萬元以上、機構類3.1萬元以上,僱主提出申請時,就可以免附外國人技術條件證明。
蘇裕國也提到,若以申請技術資格區分,多數僱主都選擇以調高薪資免附外國人技術證明來提出申請,其中產業類3.5萬元以上的申請案件佔產業類整體申請案件83.3%、家庭類2.6萬元以上佔81.7%、機構類3.1萬元以上佔86.5%,顯見方案有效提升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薪資待遇。
蘇裕國表示,僱主將移工轉任爲中階技術人力後,除移工薪資待遇提升,也不再有工作年限的限制,可以久留臺灣,而僱主也可以留用優秀人力,且不用繳就業安定費,減省僱用負擔,原本聘僱移工的名額還可再另行依法申請新的移工,讓僱主運用人力與經營更加彈性。
蘇裕國說,勞動部已設置「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服務網」及「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盼透過單一窗口提供有需求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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