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違規用火引發森林火災將承擔法律責任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3月2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趙麗梅 記者 張均斌)野外違規用火是引發森林草原火災的一個重要因素,也是一個重大隱患。今天,在應急管理部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應急管理部監測防火司司長楊旭東介紹,2024年295起森林草原火災中,野外用火引發的火災達170起,佔已查明火因的59%。

野外用火包括祭祀、農事用火、施工、電線短路等。楊旭東表示,有人認爲在野外違規用火或者隨便丟個菸頭,沒多大事,不承擔法律責任,這是錯誤的。“野外違規用火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楊旭東指出,《刑法》《消防法》和《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明確規定,在野外違規用火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未經批准,在野外違規用火的單位和個人,要承擔警告、罰款、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第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依據《刑法》還會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第三,除此之外還要承擔賠償火災造成損失的經濟責任,以及補種樹木的生態修復責任。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