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約賣「男性內褲」女業務談生意 他竟在車上摸胸猥褻

有位「販賣內褲」的女業務原以爲要去談生意,卻遭男子在車上強制摸胸猥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中有位在販賣「男性內褲」的女業務,因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一名要買內褲的男子,兩人約出去洽談生意,不料,女業務一上車後,男子以要女業務搜尋餐廳爲由,將車停靠路邊,並對着女業務強制猥褻得逞,女業務不甘受侮報警處理;臺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男子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據判決書記載,一名女子從事販賣「男性內褲」業務,並於去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男子,雙方因爲要洽談購買內褲事宜,以及相約去看夜景,兩人便在約定的地點碰面後,男子便開着車載着女業務前往餐廳用餐,但男子要女業務先上網搜尋餐廳爲由,將車停放在路旁,竟開始伸出狼爪,在車內將手伸入女業務的內衣摸胸強制猥褻得逞,女子不堪受侮,便到警局報案。

對此,男子坦承有摸女業務的胸部,但認爲是對方要迎合他,兩人在很順其自然情況下的發生這些行爲,不過女業務的友人則供稱,女子在案發後打來,其語氣相當害怕、慌張、很急促,聽起來就像快要哭出來,且女子在事發之後,從原本開朗、率直的個性,轉變爲會刻意與陌生男性朋友保持距離。

法官從路口監視器擷圖、兩人的對話內容、相關物品,以及在女子的胸罩正面內層微物檢出與男子相符的DNA,男子在無法隱瞞的狀況下,坦承犯案,法官審酌男子已與女業務達成和解,並依約賠償完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男子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