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摸妳嗎?」表妹指控性侵 表哥承認:我們互摸

桃園一名女子小美(化名),111年間8月及9月中秋連及國慶日假期,到臺中大里區舅舅家度假,她指控遭到表哥阿德(化名)猥褻與強制性交行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女子小美(化名),111年間8月及9月中秋連及國慶日假期,到臺中大里區舅舅家度假,她指控遭到表哥阿德(化名)猥褻與強制性交行爲,但經臺中地院審理後,最終法院判決阿德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於111年8月中旬、9月9日至11日的中秋連假期間,在舅舅家與小美同住,先後兩次趁機徒手觸摸小美胸部,且在111年10月10日凌晨,阿德再次進入小美睡眠房間,觸摸其胸部並進一步插入手指進行強制性交,經小美多次拒絕與制止,阿德仍持續數分鐘才停手。隔日清晨,阿德再度對小美進行猥褻行爲,小美最終向母親與警方報案。

小美在8月向朋友抱怨,指控表哥對她性騷擾「剛剛又被纏住」、「我要瘋掉了」、「幹寶貝我要回家」、「他一直把頭放在我胸部亂磨」、「超惡」、「還問我舒服嗎」,朋友好奇問「你家裡有沒有大人啊」、「都去哪了」,小美回覆「我舅舅回去山上」、「外婆在樓下看電視」,朋友表示「快去找外婆」,小美回覆「外婆一定無法」、「我被他拉住不能下去」、「很大力那種」、「他不讓我下去」、「我超害怕」等語。及向另名友人表示「好可怕」、「我嚇死」、「他又要來了」、「被他強壓」,並於12月份向另名友人抱怨,「我哥說什麼要和我發生關係」、「他突然發瘋打我」、「然後問我是不是怕他強暴我」等語,並向媽媽哭訴。

事後小美的媽媽經過舅舅向阿德詢問,阿德坦承「我們有互摸上半身、下半身」,舅舅並向小美表示,「至於他說他對妳無禮的侵犯,我可以叫他跟妳認錯。」

而面對檢方的指控,阿德堅決否認犯罪行爲,並辯稱與小美的互動是自願的。阿德表示,在111年8月9日的深夜,小美曾主動邀請他一同買宵夜,並在房間內互相有肢體接觸;9月中秋連假時,小美也曾主動與他在房間內互摸上下半身,雙方沒有強迫行爲。至於111年10月的國慶連假期間,阿德稱小美主動靠近他,並在其詢問「要我摸妳嗎?」小美回答「嗯」表示同意。

法庭上,阿德的辯護律師提出,告訴人小美的證詞前後不一致,可信度低,且多次偵訊中的說詞自相矛盾。此外,證人供述顯示,小美與阿德之間的互動頻繁、親密,且2人仍於案發後互傳訊息「我愛你ㄛ」、「謝謝哥哥」、「祝你工作順利」、「明年包大包的給我」、「買娃娃給我」、「買化妝品給我」,小美傳送「臺中復古玩具店Myu Toy」,並表示「帶我去」、「沒有很遠」,顯示並無疏遠跡象,雙方看似保持正常的親戚關係。

辯護人更指出,小美在案發前就曾因情緒問題至身心科就診,難以判定其情緒反應是否由該事件引發,並強調小美情緒波動可能有多種成因。

最終,法院認爲檢方所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實阿德有強制猥褻及強制性交的行爲,因此判決阿德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