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正式推出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首期額度3000億元 利率1.75% 貸款資金“專款專用,封閉運行”

財聯社10月18日訊(記者 李婷)今日,央行公告宣佈正式推出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即日起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可向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發放相關貸款,對符合要求的貸款,人民銀行按貸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貸款支持。

這標誌着央行前期宣佈的兩個支持資本市場的貨幣政策工具均已落地。根據央行公告,再貸款首期額度3000億元,規模視情況可進一步擴大。再貸款期限1年,利率1.75%,可視情況展期。市場人士估計,累計期限或可達3年。

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工具落地,21家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利率原則不超2.25%

根據央行公告,再貸款首期額度3000億元,規模視情況可進一步擴大。這與央行行長潘功勝此前的表態一致。再貸款期限1年,利率1.75%,可視情況展期。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政策適用於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

據悉,國有開發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等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按政策規定,發放貸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購和增持。21家金融機構將自主決策是否發放貸款,合理確定貸款條件,自擔風險,貸款利率原則上不超過2.25%。

“2.25%的貸款利率對於上市企業和主要股東已經是很低的利率了,體現了央行 方面對推動資本市場穩定運行的支持力度。”這也意味着,只要上市公司分紅率高於2.25%,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使用貸款回購和增持股票就是有利可圖的,預計可以顯著激發其回購增持熱情。

央行對符合政策支持範圍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劃定了明確條件,對其行爲進行約束

央行公告,對於上市公司回購股票,上市公司應當符合證監會此前《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第八條規定的條件,且不是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上市公司應當披露回購方案。

據悉,對於上市公司主要股東增持股票,增持的上市公司不得爲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主要股東應爲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具備債務履行能力,且最近 一年無重大違法行爲;主要股東增持應當披露增持計劃。

貸款資金“專款專用,封閉運行”、豁免之外的信貸資金嚴禁流入股市

據瞭解,再貸款工具涉及股票增持回購、銀行發放貸款、人民銀行發放再貸款等多個環節。央行公告強調,21家金融機構貸款資金要專項用於股票回購和增持,確保“專款專用,封閉運行”。

具體來說,申請貸款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應當開立單獨的專用證券賬戶;金融機構要分別開立銀行貸款專項賬戶和與前述專用證券賬戶對應的資金賬戶,監督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做到轉款用於股票回購和增持。

另外,央行將發放此類貸款的金融機構限定爲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且貸款規模需與再貸款規模相匹配。除21家全國性金融機構外,其他金融機構不允許發放此類貸款。

“銀行信貸資金不能違規進入股市,仍是金融監管應當堅持的一條紅線。”業內專家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