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麗花夫拒認私生子 「外人面前稱爸爸」法官判有親子關係

▲自稱是洪文棟私生子徐國璋(左),向法院提出確認親子關係訴訟,希望能認祖歸宗。(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自稱是「歌仔戲國寶楊麗花丈夫洪文棟私生子的徐國璋,向士林地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盼能儘早認祖歸宗。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洪文棟多次透過秘書匯款零用金大學學貸費用,且也不否認徐國璋於他人面前稱「爸爸」,因此判兩人親子關係存在,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徐國璋主張生母徐英妹於1956年間曾與洪文棟交往,並於1962年5月17日生下他,但因對方當時已有婚姻,因此自己由母親獨自扶養長大,直到10歲才相認,後來洪男分別於2004年3月、2008年2月匯款總計9萬美元(約臺幣271萬元)支付學費心臟手術等費用,足見確實有撫育事實,但對方卻漠視親子身分,導致雙方關係不明確,纔會提起親子關係確認,保障法律權益

法官審理後表示,洪文棟具有相當身分的地位,不太可能任由一般人在他人面前直稱「爸爸」還不否認,雖然拒絕赴約做親子鑑定,但撫育事實明確,審酌相關資料後認定雙方親子血緣關係存在。

對於父親不願承認自己,徐國璋接受媒體採訪時曾紅着眼眶說,「我感到非常失望,因爲他是我的親生父親,他自己也知道,爲什麼要這樣做呢?他老了,如果可以,我願意在身邊照顧他。」他還表示,「我感到非常失望,他是我的親生父親,他自己也知道,爲什麼要這樣做呢?不管怎麼樣他還是我的父親,不管他現在變老還是怎樣,如果可以,我還是願意照顧他,希望可以待在他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