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男隱瞞病情入境致488人隔離 遭判刑2年及罰金86萬元

廣西男隱瞞病情入境致488人隔離,判刑2年罰金86萬元。圖爲中越邊境最大口岸城市廣西憑祥市江楠農產品智慧交易中心貨物消毒區,今年8月5日搬運工轉運越南進口火龍果。(中新社)

新華網18日報導,廣西憑祥市人民法院17日公開開庭審理並宣判曹姓男子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一案,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新臺幣86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2021年4月,曹某通過廣西友誼關口岸,從越南返回中國境內,在入境口岸未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隱瞞其在入境越南後隔離期間,入住的酒店存在多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其出現發熱等新冠肺炎相關臨牀表現等事實,且在酒店集中隔離觀察時,違反隔離防疫要求,私自離開隔離房間與朋友接觸。

因曹某不如實填報的行爲,已先後造成同日同車轉運乘客、司機及隔離酒店其他入住人員459人被集中及延期進行隔離醫學觀察,產生直接經濟(入境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酒店住宿費用)損失64萬5862元;另造成友誼關海關口岸現場工作人員共計29人被要求居家隔離14天,嚴重影響海關對口岸的監管工作。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曹某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明知其系染疫嫌疑人,但出入境時,採取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隱瞞疫情,引起疫情傳播嚴重危險,其行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32條之規定,構成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