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賓士飛越分隔島撞公車 男子判刑且罰20萬元

北市賓士車飛越分隔島撞公車,駕駛一度受困嚇壞乘客。(簡銘柱翻攝)

擁有碩土學位的王姓男子,曾經多次酒駕遭判罰,今年3月他又酒後開着車,自撞分隔島,且因車速、力道過大而致汽車飛起,造成路樹倒塌,更波及在旁停靠、載有乘客之公車,臺北地方法院 將王男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20萬元。可上訴。

北院指出,酒後駕車乃我國政府機關多年來透過教育及各類媒體長期宣導之重點,且社會上酒後駕車造成之交通事故頻生,動輒造成嚴重死傷,是酒後駕車對一般往來之公衆及駕駛人自身皆具有高度危險性。

法官表示,王男喝酒不久後,即由北市一家五星級飯店駕駛汽車至案發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且駕車上路不久後即發生事故,且因車速、力道過大而致「駕駛之汽車飛起」,造成路樹倒塌,更波及在旁停靠、載有乘客之公車,造成之危險、損害甚大。

法官指出,王男在案發間隔1小時後,在醫院抽血檢測之血液酒精濃度仍高達「259.6mg/dl」,顯見他在案發駕車時,身體協調性、專注力及反應能力均嚴重受到酒精影響,其酒後駕車之行爲,僥倖無人傷亡,然已對自身、國家財產及其他用路人造成實際、嚴重之危險、損害,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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