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監嚴管言出必行!8天12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崔文靜 實習生盧子衿 北京報道“嚴監管”成爲證監會工作主基調已有數月。4月30日,滬深北交易所發佈包括IPO新規、退市新規等在內的系列資本市場正式版本新規後,因各類違法違規行爲被點名的上市公司數量進一步增加。

根據Wind數據統計,僅5月5日-5月12日短短8天時間內,有至少12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5家企業收到深交所股票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9家上市公司由於被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大額資金收交易所關注函,被監管點名的企業數量多達20餘家。

上市公司被嚴懲的同時,券商等中介機構也頻收罰單。僅5月10日,即有國信證券、中金公司、申萬宏源、中信證券、東莞證券、開源證券6家券商被各地證監局出具處罰。

縱觀系列處罰案例,一些新特點開始呈現。根據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田軒分析,新政策引導下,“長牙帶刺”效應顯著。一方面,行政處罰立案調查數量大幅上升,監管覆蓋面更爲廣泛,信息披露違法、內幕交易、操縱市場、違規增減持等均有所涉及。另一方面,案件處理罰沒金額和罰沒比例雙雙提升,刑事處罰比例進一步提高,整體處罰力度顯著增強。

8日內20餘家公司被點名

隨着年報法定披露截止日的結束和系列資本市場新規的正式實施,A股迎來新一波上市公司罰單密集披露期。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通過採訪與調研發現,相較於昔日罰單,此輪罰單數量更多、力度更大,5月5日以來被點名的上市公司已經多達20餘家。細察20餘家企業罰單,四大特點涌現。

首先,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明顯增多。

記者瞭解到,往年證監會每年立案調查數量大多在100家左右;2023年增加至超過130家,月均仍然不足11家。而在5月5日-5月12日僅僅8天時間內,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即多達12家。

其中,僅僅5月8日晚間,即有包括ST華鐵、威創股份、普利製藥、*ST三盛、ST易聯衆、東旭光電、東旭藍天、*ST越博在內的8家上市公司公告稱被證監會立案調查。5月5日-5月12日期間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還包括5月5日被立案的勁嘉股份、凱撒文化,5月9日被立案的*ST文投,5月12日被立案的天娛數科。

從上述企業被立案調查的原因來看,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年報者數量最多,達7家;其他信披違規公司3家。

性質最爲嚴重的是5月12日被立案調查的天娛數科董事長、總經理徐德偉,其因涉嫌共同職務違法,被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並留置。

其次,被ST的企業數量有所增加。

僅5月12日晚間,即有海峽創新、匯金股份、特發信息3家上市公司因爲年報存在虛假記載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其公司及主要責任人分別被合計罰款110萬元、200萬元和1000餘萬元。

再者,更多企業擬被“摘牌”。

5月6日晚間,*ST三盛、*ST越博、*ST太安、*ST左江、*ST中期5家上市公司被深交所出具股票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面臨極大強制退市風險。

5家企業的共同問題在於觸及財務類強制退市情形,其在被“披星戴帽”後的首個會計年度(2023年)未能獲得相對正常的年報審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乃至未能披露如期披露年報。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監管在嚴懲上市公司的同時,對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的處罰力度亦明顯加大。

僅僅5月10日,即有包括國信證券、中金公司、申萬宏源、中信證券、東莞證券、開源證券在內的6家券商收到罰單,5月5日以來被點名的券商更是多達9家。

“嚴監管是證監會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證券公司、會計所等中介機構,後續被出具罰單的數量大概率還將進一步增加,並且這一趨勢將持續延續。”受訪人士分析。

警惕七類企業強制退市風險

從處罰案例來看,被罰企業明顯增多,尤其是因年報披露違規而被罰的企業較往年顯著增加,這是否意味着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爲更爲嚴重?在受訪人士看來,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田軒分析,當前罰單的增加系因在新的監管政策下,要求嚴格上市公司持續監管,加強信息披露要求,強化退市執行等。在此背景下,監管對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從業人員執業規範性、勤勉盡責情況等要求進一步加強,會計師事務所更有底氣對上市公司說“不”。整體審計機構執業態度更加謹慎,加強對上市公司經營情況、內控情況等調查,進一步提升執業質量,對上市公司財報真實、準確、完整性存疑等違規信披情況查處將更加嚴格。

“以往存在商業合理性存疑、違規擔保、歷史交易無法提供審計單據等情況,或虛增利潤情況時有存在,但因審計檢查不嚴,未納入強制退市等要求,導致屢禁不止。”田軒表示。

如今罰單數量的增加,非但不是企業違法違規行爲的增多,反而是根治資本市場亂象力度的增大。當企業問題被更多處罰、嚴罰之後,上市公司規範性和資本市場生態將大爲改善。

嚴懲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爲,勢必意味着更多企業被強制退市。對於投資者而言,儘早識別此類企業並謹慎投資,至關重要。

田軒建議重點關注七類企業強制退市風險,包括財報信披真實性存疑、業績下滑嚴重、財務造假觸發強制退市標準、控股股東大額資金佔用不整改、連續3年內控非標意見、實控權無序爭奪、主板公司市值觸及5億元退市標準等。

“新‘國九條’下,*ST公司面臨直接退市風險,尤其是對‘借殼上市’行爲嚴監管,對憑藉‘殼資源’惡意炒作、操縱市場的行爲精準出擊,也會讓試圖通過借殼上市惡意炒作的投機行爲將大大減少。”田軒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