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原副市長王東被開除公職

4月17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監委對廣東省廣州市原副市長王東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王東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要求,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大肆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提高建設項目容積率、調整用地規劃、承攬工程項目等方面爲他人牟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王東嚴重違反公職人員組織要求、廉潔要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報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由廣東省監委給予王東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