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供餐法」白拚優先法案 黃珊珊:進度遠落後日韓

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前排右1)、吳春城(前排右2)今天上午舉行「學校供餐法」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教育部等機關提出意見,討論如何完善營養午餐相關法規。記者歐陽良盈/攝影

學童營養午餐普及率高但品質參差不齊,食材挑選、營養成分或食安控管都缺乏統一法規管理,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吳春城今天上午舉行「學校供餐法」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教育部等機關提出意見,討論如何完善營養午餐相關法規。

黃珊珊、吳春城指出,日本和韓國早就訂定專法約束相關問題,但臺灣營養午餐管理明顯鬆散、落後,目前國內中小學營養午餐普及率9成9,但品質卻不如預期。

黃珊珊、吳春城指出,日本1954年就設立學校給食法,透過政府支援體系和食材供應平臺,確保學生能享有營養均衡的午餐;韓國1981年也設立專法,成立供餐委員會把關食材選定。

民衆黨團將學校供餐法作爲優先法案,吳春城認爲,專法不應限縮在國中小,可向上延伸到高中、向下延伸到幼兒園,讓18歲以下的學童都能受到完善照顧。黃珊珊認爲,政府應儘速建立完善機制。

與會專家指出,現行營養午餐分公辦公營、公辦民營、民辦民營3種模式,但無統一規範與懲處,應訂定專法,從食材選購、配送、檢測到食譜設計都有完善規劃與把關。

與會專家表示,雖然設定統一法規,但仍應制定多元方案符合各地實際運作狀況,例如偏鄉專業人力少經費且相對拮据,營養師和廚工負擔沉重,且許多偏鄉弱勢孩童已面臨營養不良的威脅,需政府投入更多資源避免情況惡化。

與會專家認爲,除了吃得健康,也可透過營養午餐進行飲食文化教育,讓學童瞭解食物來源、增進食物選擇能力,促進養成健康飲食習慣。

有與會者提出具體建議,認爲應考量合理食材成本和人事、物價變動,應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食材、人力、設備、運輸成本等因素,明確規範學校午餐價格級距和補助經費來源,並獨立編列預算,纔不會壓縮了午餐食材品質,讓校園午餐健康膳食更穩定且完善。

今天與會的包括臺北市教育局前局長曾燦金、教育部、兒童福利聯盟、臺灣教育人員產業總工會、中華民國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國教行動聯盟等。

黃珊珊總結,這個專法推很久了,但研議太久,108年至今已經5年了,不要再研議了,趕快拿出時間表,未來質詢或在委員會不會這麼客氣了;專法一定要有,但推出後的權利義務要清楚,不要把責任推到第一線人員。

黃珊珊表示,政府要用預算來引導政策,用政策來引導人民的生活習慣,不能事事都降本求利,小學校、大學校差異性大,差異間的補助方式應該要很多元;鼓勵學校自設廚房,但做不到的需要有相關配套,並引導產業轉型加入校園供餐。

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前排左5)、吳春城(前排左4)今天上午舉行「學校供餐法」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教育部等機關提出意見,討論如何完善營養午餐相關法規。圖/吳春城國會辦公室提供

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前排右1)、吳春城(前排右2)今天上午舉行「學校供餐法」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教育部等機關提出意見,討論如何完善營養午餐相關法規。記者歐陽良盈/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