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妹遭洋男糾纏推銷 花1700元才脫身 於美人曝惡行警方追查
學生妹遭洋男糾纏推銷 花1700元才脫身 於美人曝惡行警方追查(資料照片)
於美人在個人臉書披露,朋友還在念書的女兒去東區逛街,被外國人搭訕衣服好看,然後被另一名女子強抹化妝品,接着就被拉進店裡試用、強迫消費花了1700元買產品才脫身。文章曝光釣出網友紛紛分享自身遭遇強迫推銷的不愉快經驗,轄區大安警分局火速出面處理,並且教民衆出招自保。
於美人發文報怨,臺北東區打着法國、以色列保養品的拉客店越來越多,怒斥此銷售手法不是拉客行銷,而是糾纏行銷。文章PO出3小時後,臺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長李權哲看到訊息,立刻關切交辦;於美人呼籲曾經騷擾的民衆打電話報案,大安分局報案專線勤務中心02-23259850,若有人遇到類似狀況也可以打這電話,警方一定馬上派人處理」。她挺身仗義,大聲說「還我舒服自在的逛街空間!」
大安警分局提醒民衆,只要經過特定路段遇到拉客,不用迴應、不用閃躲,站在原地打110報警說被騷擾,轄區就會派員到場,如果怕產生衝突也可以離開現場再報警,記得拍照存證,人、事、時、地、物,要交待清楚。
據瞭解,這類以外籍型男搭訕,搭配店家強迫推銷保養品的手法,在臺灣出現至少已經有2年時間,許多民衆因遭強迫推銷而購買產品,爆發許多消費糾紛。依照據法令規範,這類行爲屬於《消費者保護法》中的「訪問交易」,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後7天之內,可無條件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廠商解除契約,不需說明理由,也不用負擔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