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財劃法後刪支出28% 內政部:民生重要政策無法推行
立院上週三讀通過選罷法、財劃法和憲訴法修正案,朝野爆發激烈衝突。圖/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內政部表示,中央歲入將大幅減少3753億元,內政部114年度單位預算部分,因財劃法修法後歲入減少,至少必須刪減約283億5411萬9千元支出,約佔28%,將導致許多關係民衆生活的重要政策無法順利推行,未來將視中央資源配置調整。
內政部表示,依據立法院12月20日通過財劃法修法,中央歲入將大幅減少3753億元,在內政部114年度單位預算部分,歲出編列1507億1523萬7千元,扣除依法律義務支出494億5052萬8千元后,其餘歲出1012億6470萬9千元,因財劃法修法後歲入減少,至少須刪減約283億5411萬9千元支出,約佔28%。
內政部說明,經試算盤點將影響民衆居住、治安、交通、基礎設施,及地方發展重要的經費來源,包括撥補住宅基金興辦社會住宅及住宅補貼經費、打擊詐欺犯罪,及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相關經費、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劃(市區道路)、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劃、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劃、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劃、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劃、殯葬設施量能提升計劃等。
內政部指出,受影響的還有網路科技運用精進計劃、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及警察機關指揮通訊備援中程計劃、民防訓練場地第1期整修工程中長程計劃、補助嘉義市政府市民中心興建計劃、合作事業振興發展計劃、桃園市航空城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專案計劃等新興計劃。
內政部強調,這次財劃法修法造成預算削減,將直接減弱內政部在地方基礎建設、民生業務的推動能力,對於國家治理效能與民衆福祉產生嚴重衝擊,未來將視中央資源配置調整,盡力將民衆影響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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