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性平民調出爐!7成支持同婚、9成認同修《性平三法》

調查結果顯示民衆性別平等觀念逐年提升,其中,有69.1%民衆認同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權利,較去(112)年提升6.5個百分點。(本報資料照片)

同婚合法即將滿5週年,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今日公佈「113年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查」結果,本次調查包含民衆對於性別平等、婚姻、同性戀、跨性別者的態度及促進性別平等措施的看法,調查結果顯示民衆性別平等觀念逐年提升,其中,有69.1%民衆認同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權利,較去(112)年提升6.5個百分點。

性平三法修正已於今年3月8日全面實施,透過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根據本次首度調查,高達89.1%民衆認同政府去年大幅修正性平三法,有助於減少性騷擾發生。

行政院性平處表示,民衆對於傳統婚姻觀念已有明顯改變。調查顯示,75.4%民衆同意「一對情侶住在一起,即使沒有結婚的打算也沒有關係」;也有高達82.7%民衆認爲「無婚姻關係同居家庭成員不應該受到歧視與不平等待遇」。

行政院性平處指出,立法院於去年通過修正《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納入同性配偶也能共同收養子女規定,民衆對於同性伴侶權益更加支持,調查顯示,76.9%民衆同意「同性配偶應該有領養小孩的權利」,較去年調查結果74.1%提升2.8個百分點,更較107年首次調查53.8%大幅增加23.1個百分點。此外,本年首次調查民衆對「單身女性及女同志配偶可以利用捐贈的精子,生育小孩」的看法,即獲近6成民衆支持。

行政院性平處進一步指出,在跨性別者權益部分,調查顯示,有高達91.4%民衆同意「可以與跨性別者當同事」;有57.4%民衆同意讓跨性別者、雙性人身分證登記第三種性別選項,較去年提升2.6個百分點;47.4%民衆認同跨性別者可以不用進行變性手術(摘除性器官),就能更換身分證上的性別,針對不認同者進一步詢問如果增加精神科醫師診斷書及醫療證明等條件,則有28.2%不認同者態度轉向認同。

行政院性平處強調,行政院近年推動「消除性別刻板印象、偏見與歧視」等重要性別議題,督導各機關公私協力推動營造性別平等友善職場、消弭傳統性別角色觀念、促進民衆對多元性別的認識與接受度等,厚植性平意識並深化各項性別平等推動工作,並朝向「性騷擾及性別暴力零容忍」目標邁進,積極營造尊重包容、性別友善的幸福社會。

行政院性平處表示,此次調查對象爲年滿20歲以上的民衆,於今年4月19日至23日以電話訪問(CATI)方式進行隨機抽樣調查,共計完成有效樣本1,076份,以95%信賴度估計,抽樣誤差約爲±2.99個百分點。本次調查報告已發佈至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 https://gec.ey.gov.tw/ ),歡迎各界上網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