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遵守號誌、標線 永保平安返家
▲交通警察大隊爲宣導行人正確交通觀念,前往臺南市臺南火車站、遠東百貨、新光三越西門店等處,針對行人及年長者聚集地點進行交通安全宣導。(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2019年1至11月行人A1類死亡交通事故18人,11月份高達6人, 佔3分之1,其中5人超過65歲以上,時段集中在晚上7時23時,肇因包含行人跨越馬路未注意左右來車,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禮讓行人等,造成行人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令家屬悲痛萬分,也請用路人應多注意,多一分禮讓,則少一件事故。
臺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爲防制行人在晨昏光線不佳發生交通事故,於2019年採購手電筒1500個及LED亮光手環4000條,均已發各分局宣導時使用,另各分局針對轄區交通狀況,2019年12月份至各廣播站(各活動中心、廟宇)進行廣播達886次,讓不同年齡層里民知悉各種肇因而有所警惕,並從中得知如何防範的方法,達到降低發生事故的效果;另交通警察大隊亦拍攝「昆濱伯」微電影-關懷長者行的安全,宣導穿越道路要注意事項。
交通警察大隊爲宣導行人正確交通觀念,於12月30日下午前往臺南市臺南火車站、遠東百貨、新光三越西門店等處,針對行人及年長者聚集地點進行交通安全宣導,並贈送購買宣導品LED手環帶,提醒年長者於清晨或黃昏夜間出門時,除應穿着鮮明衣服閃亮亮外,更應有正確橫越馬路的方式,即「停、看、轉、揮、動」。「停」停人行道不強行;「看」看看號誌小綠人;「轉」轉左轉右等車停;「揮」揮手微笑表謝意;「動」動身起步快步走。
臺南市警察局呼籲所有行人,切勿因貪圖一時的方便而任意「橫越馬路」,並提醒家中長輩,在清晨或夜間出門時,應穿着鮮明衣服,或攜帶手電筒,讓駕駛人容易看到。另外警察局也請所有市民們協助年長者穿越道路,關心年長者「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