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派出所用報廢車 柯文哲:修一修可以用就好
▲北市首推行動派出所,但車輛的使用卻備受爭議。(圖/資料照)
記者黃瀞瑩/臺北報導臺北市長柯文哲推行派出所整並政策,確定裁撤大同區內2間派出所,取而代之的行動派出所預計7月份開始上路,不過,作爲行動派出所的車輛卻是報廢車,且車輛外觀與行照不符可能違法,對此,柯文哲26日上午受訪時表示,「修一修可以用就好,有什麼關係」。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有員警私下爆料,作爲行動派出所的5輛車,其實是2006年警政署採購用來作爲交通事故處理車,資料登記爲廂式警備車,屬於特種車輛,但因爲車齡過高,所以每半年就需要驗車一次,使用期限則到今年底。
▲柯文哲認爲,行動派出所的車輛修一修可以用就好。(圖/記者黃瀞瑩攝)
對此,臺北市警察局主任蔡合順則表示,行動派出所使用的車輛,當初配發時確實做爲交通事故處理專用,且屬於特種警備車,不過還沒有正式啓用,有關車身顏色與行照不符合等爭議,將在近日向監理單位申請異動。
至於車輛是否在年底報廢?蔡合順迴應,必須視車輛使用狀況而定,但特殊車輛因平時比較少使用,也可以延長使用期限,如果堪用就繼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