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嚴懲酒駕 今年已發監428人
新竹地檢署。(本報資料照)
新竹地檢署爲落實政府嚴懲酒駕的施政決心,避免憾事重演,自今年1月起,對判處有期徒刑6月以下確定酒駕執行案件,從嚴審覈個案得否易科罰金,總計已發監酒駕受刑人共428人。另針對協助酒駕者戒除酒癮,其中27名情節輕微的酒駕初犯,轉介至合作醫院參加酒癮治療治畫,未完成者將面臨刑罰制裁。
國人對於酒駕影響無辜用路人身家安全深惡痛覺,新竹地檢署指出,刑法第185條之3於今年1月30日修正通過施行,加重酒駕行爲刑度,竹檢對於此一攸關民衆生命、身體、財產安全的犯罪行爲,未來將持續從嚴審覈準否易科罰金,爲民衆的安全把關。
依據法務部指示,對判處有期徒刑6月以下確定之酒駕執行案件,從嚴審覈個案得否易科罰金,新竹地檢署總計已發監酒駕受刑人共428人。此外,爲協助酒駕者戒除酒癮,針對部分情節輕微酒駕初犯,竹檢已轉介27例至合作醫院參加酒癮治療計劃,若未完成治療者,最終同將面臨國家刑罰的制裁。
年關將近,新竹地檢署爲遏止酒駕歪風,將持續支持警察機關強力執法,也重申對於心存僥倖一再觸法之徒,絕不寬貸,將從速從重追訴、從嚴審覈得否易科罰金,全力確保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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