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袋鼠基金風控不健全等被警示

中新經緯10月14日電 新疆證監局網站14日公佈的監管信息顯示,新疆袋鼠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袋鼠基金)被出具警示函。

新疆證監局網站截圖

具體來看,經查,袋鼠基金在開展私募基金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事實:

一、在管理、運用私募基金財產過程中,未勤勉謹慎履行管理職責,存在公司從業人員未恪守職業道德和行爲規範,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的情形(已被行政處罰)。

二、風險控制制度不健全,內部交易記錄管理等制度未被有效執行。

三、未按規定及時填報更新從業人員信息。

上述行爲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三款規定和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六項規定,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新疆證監局決定對袋鼠基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顯示,新疆袋鼠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註冊資本1000萬元,業務類型包括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證券投資類FOF基金,管理規模區間爲0-5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