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九條”威力進一步凸顯 逾半月15家上市公司或其實控人被調查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崔文靜 北京報道“新‘國九條’威力進一步凸顯,執行已經步入深水區。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家數大增即爲典型表現之一。”有受訪人士如此表示。
Wind數據顯示,截至5月22日,月內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達到15家(包括實控人,一家上市公司涉多起立案調查僅記一次,下同),日均約1家;4月以來,被立案調查者則有30家,較去年同期增加76.47%。
從立案調查原因來看,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是重中之重;其次爲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另有個別上市公司涉及操縱市場、內幕交易。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相較於往年,當前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實控人呈現一大新特點:諸多實控人被監察委留置,涉嫌共同職務違法是其常見原因之一。
另一值得關注之處在於:伴隨新“國九條”後越來越多上市公司及其實控人被立案調查,券商投行正在收到許多的上市公司“救急”求助,以期避免成爲下一個立案調查對象。
逾半月15家企業或實控人被立案調查
新“國九條”明確:加強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監管;構建資本市場防假打假綜合懲防體系,嚴肅整治財務造假、資金佔用等重點領域違法違規行爲。
立案調查,被視爲及時發現並整治資本市場違法違規亂象的高效環節。隨着新“國九條”執行進入深水區,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數量明顯增多。
截至5月22日19時,新“國九條”發佈以來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多達32家;逾半月來新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更是達到15家,日均約1家。其中,僅5月8日一天,即有普利製藥、*ST三盛、ST易聯衆、威創股份、潯興股份、東旭光電、東旭藍天7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
在受訪人士看來,當前立案調查上市公司家數增加,是新“國九條”執行進入深水區的典型表現之一。而在新“國九條”實施之前,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數量的確明顯偏少。
Wind數據顯示,今年1月1日至4月11日,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共計20家,而在1月至2月僅有6家。
在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田軒看來,當前大量上市公司或其實控人被立案調查或留置,是我國資本市場嚴監管的集中反映。新“國九條”下,不僅要求對擬上市企業加強審覈,更要求對已上市企業進行嚴格持續監管,尤其是要加強信息披露要求,加大監管處罰力度。在此背景下,審計機構加強對上市公司經營情況、內控情況等調查。更多上市公司及高管因信息披露違規、財務造假、股東資金佔用等問題被出具非標意見、受到監管問詢,甚至被立案調查,與當前上市公司嚴監管,尤其是緊盯與嚴懲上市公司“首惡”密切相關。
涉嫌信披違規成立案調查重災區
Wind數據顯示,4月1日至5月21日,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共計34家。縱觀這些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的原因,諸多特點顯現。
首先,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是重災區,4月以來因之被罰者多達19家,佔比過半。5月17日被立案調查的三家上市公司——盛屯礦業、佳雲科技、ST華微,被立案原因皆爲涉嫌信披違規。
根據受訪人士分析,信息披露違規是當前嚴監管的重中之重,也是財務造假、欺詐發行等諸多嚴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亂象的共同特徵。因此,在查實上市公司違法違規真實原因之前,監管往往以涉嫌信披違規爲由對上市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其次,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年報,成爲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的第二大原因。
年內未如期披露2023年年報的上市公司共8家,包括*ST越博、*ST三盛、ST華鐵、東旭藍天、東旭光電、威創股份、普利製藥、中創股份。除今年3月13日剛剛上市的中創股份,其餘7家上市公司均已因未能如期披露年報而被立案調查。
記者瞭解到,伴隨未能如期披露年報的上市公司悉數被調查,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上市公司正在受到監管更多關注,此類公司後續被啓動立案調查的概率相對較大。有鑑於此,部分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上市公司已經主動尋找券商投行,尋求“救急”之策,以期採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被查風險。
再者,相較於往年,近期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實控人、董事長明顯增加,並且其調查主體大多爲監察委而非證監會。4月以來被各地監察委留置的上市公司實控人已有至少7位。具體原因方面,包括涉嫌共同職務違法、嚴重職務違法、瀆職犯罪等。
與此同時,涉嫌操縱市場、內幕信息交易等,也成爲部分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的一大原因。
此外,受上市公司嚴重違法違規牽連,個別中介機構被立案調查。典型如東吳證券,其因涉嫌國美通訊、紫鑫藥業非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未勤勉盡責而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問題公司”找券商投行“救急”
伴隨被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數量日漸增多,一些尚未被調查、自知企業存在問題的上市公司實控人、主要股東、高管“坐不住了”,主動找到券商投行,尋求“救急”之策。
有券商投行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近期已經有多家上市公司找其“救急”。這些公司情況各異,有股價持續跌破1元,希望拉昇股價的;有大股東股權被司法拍賣,二股東擔心上市公司被特別關注而來求救的;有國企上市公司因爲資金被主要股東長期佔用不歸還,上市公司被派駐工作組檢查,高管尋求解決之策的……
概括而言,此類尋找投行求助的上市公司面臨一大共同特點:公司本身觸及新“國九條”實施後的監管紅線,並且短期調整難度較大;相關負責人或擔心被立案調查,或擔心明年退市新規實施後被強制退市。因此,向券商投行求助,尋找“救急”之策,成爲此類企業的共同選擇。
令此類上市公司更爲擔心的是,當前的立案調查數量大增,恐怕是長期趨勢而非短期現象。
根據田軒分析,從現有立案情況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況來看,隨着監管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內部管理水平等要求的提升,審計標準的進一步嚴格,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內幕交易、操縱市場、違規增減持等行爲被立案調查將成爲長期趨勢。
田軒認爲,這些措施將更加有利於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及時揭示問題企業,強化退市執行力度,將“殭屍企業”、害羣之馬清出市場,倒逼上市公司提高持續經營能力,加強內控管理,提升上市公司質量。
此外,通過加強立案調查,提升整體處罰,加強監管與司法體系的協同,促進資本市場制度完善,並將警示上市公司及“關鍵少數”,扛起責任,從公司可持續發展角度進行長遠謀劃,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引導市場走向長期價值投資。
不過,田軒同時提醒,當前上市公司及其實控人被立案調查,短期內可能會給上市公司及市場表現帶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因此,應該謹慎把關,在進行認真核實的基礎上,嚴格規範立案審查流程,並及時向市場進行信息披露,緩解市場情緒。同時,要引導投資者對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上市公司謹慎投資,堅決打擊趁機進行短線投機、惡意炒作、擾亂市場的行爲。
此外,對上市公司及高管被立案後證實有明顯違法違規行爲的,要嚴格處理,提升對不法獲利者的罰沒金額,並對接刑法要求,加大刑事處罰力度,對市場形成有力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