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讓片庫變倉庫!頻道業嗆NCC:這麼重要的事不是少數幾位委員來決定

▲NCC2日舉辦「衛星廣播電視法相關子法修正草案公開說明會」,由電臺內容事務處處長黃金益主持(圖/記者陳世昌攝)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備對「衛星電視」加大管理強度,除了提高申設、評鑑、換照及格分數,也限縮內容首播期限,2日遭業界一面倒批評NCC新法違反國際常規、造成版權市場混亂。且調高及格標準周延性、正當性都不足,頻道退場機制茲事體大,將造成人民財產權工作權喪失。更有業界代表氣憤嗆聲,這麼重要的事不是少數幾位委員來決定!NCC2日舉辦「衛星廣播電視法相關子法修正草案公開說明會」,主持人電臺與內容事務處處長黃金益表示,這次修法重點有兩大部份:一、首播定義修正:首播節目以不超過新播之日起5年內爲原則(目前法令沒有5年的時間限制)。意即一部全新內容在衛星頻道第一次播出(新播)之後,如果其他頻道在五年內也播出,可以稱爲首播,五年之後就不能再稱首播,算是重播。二、衛星電視頻道申設、評鑑、換照案件評分及格分數修正:由現行六十分修正爲七十分及格黃金益強調,這次預計修改範圍就是這些,外傳有更多要修改不是確實的。雖然只改這兩點,但因事關重大,且國內衛星頻道近年受OTT串流影音競爭,經營備感壓力,如今NCC想再管更多、更嚴,讓業界反彈聲浪頗大。▲NCC2日舉辦「衛星廣播電視法相關子法修正草案公開說明會」,頻道業者出席關切(圖/記者陳世昌攝)首播節目限縮新播之日起5年內,會讓片庫倉庫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陳依玫表示,新播、首播節目之間不宜設定年限,這會對提升內容產業造成反效果,且馬上限縮版權交易讓市場限縮,影響二輪之後的版權市場流通 。她指出,臺灣市場小,很多中小型製作公司要需依賴銷售「長尾效應」,新法會讓五年後的版權賣不動,直接讓片庫變倉庫。客家電視臺企劃研究組組長王麗惠也反對新法的5年規定,她指出,對行銷推廣會有影響,原本希望節目可以在比較多頻道露出,但5年的節目變成庫存影響非常巨大。此外,代理商轉換無法提供資料查詢,外購節目如何確認這5年會非常困擾。東森電影臺洋片臺長菁菁表示,現行國內、亞洲影片市場版權交易年限多數7年,新規定跟國際常態有落差,造成市場混亂,千萬不可以有5年期限,將對整個環境造成巨大壓力。陳依玫還說,5年的規定真的沒辦法執行,臺灣無法自外於國內外市場售片購片常規。她指出,以法規命令來介入版權市場秩序的正當性不足,衛星頻道如果違規不只會被罰錢,還會連動到營運評分,不是隻有單一面向。申設、評鑑、換照評分由六十分提高爲七十分及格違反平等管理,信賴保護原則陳依玫認爲,及格分數調高到70必須要有合理說明,而且不能單方面要求衛星電視,而是有線無線、電信都要調高,否則就是違反平等管理與信賴保護原則,這種重大改變不能只以行政法規來改變,欠缺周延性、正當性。

東森電視法務協理朱玉華也反對調高及格標準,調高理由是什麼?不合格清況變多之後是不是更多頻道要退場,這與人民的財產權、工作權有關,是非常茲事體大的事。她認爲,現在已是平臺多元時代,觀衆有選擇看或不看權利,合格與否應該觀衆、市場決定,而不是少數委員來決定。NCC以政府立場,應體諒國內頻道經營的困境,不是給予更多限制,更嚴格標準。

由於NCC委員並未出席說明會,無法直接與頻道業者面對面交換想法。黃金益表示,雖然他是事務官無法代表委員會,但就他了解,委員會主要認爲,衛星電視是特許事業,內容與公共利益有關,所以外界會有較高期待,如果及格分數訂太低可能會造成主管機關失職,比60分高一點較能符合特許事業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