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仇加舊恨 5女爆打閨密倒地等死 友上門驚見「發黑屍體」
5女聯手凌虐鄭女,直到友人上門才驚見她已死亡,屍體已發黑。(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鄭姓女子,因與5位女性好友、閨密有感情、金錢等糾紛,5人多次上門毆打凌虐泄憤,最後竟囚禁施暴,儘管不斷慘叫、求饒也無動於衷,當鄭女躺在地上沒了氣息,也不予理會,直到鄭女另一名有人上門才驚見早已死亡、屍體發黑,全身有162處受傷、肋骨骨折。
判決書指出,楊女、謝女、吳女、田女與死者鄭女於案發時爲朋友,楊女原與鄭女是男女朋友,分手後,楊女與田女成爲伴侶。李女與田女原爲男女朋友,謝女與吳女則是一對,同居在吳女所租的2間房子;鄭女則與謝女同住。
楊女認爲鄭女在交往時同時腳踏多條船、劈腿,而有感情及口角糾紛,謝女則不滿鄭女不繳納房租,而有金錢、口角糾紛,吳女則不滿鄭女經常白吃白住,田女不滿鄭女透過其報名國軍志願役士兵後,卻無故反悔2次,李女則是要幫田女出氣,5人從111年11月起,想要教訓鄭女開始多次施暴凌虐。
111年11月11日楊女、謝女、吳女等3人,爲求就近看管及繼續管教鄭女,當天晚間晚間10時許,將鄭女帶到吳女與謝女租屋處囚禁,5人便聯手一陣拳打腳踢,還拿平底鍋、鐵棍等兇器施虐。
直到鄭女意識模糊、神智不清躺在地板才停手,楊女晚間11時許查看鄭女生命徵象時,發現摸不到心跳及脈搏、但有微弱呼吸。楊女等人不僅沒打電話叫救護車送醫,還放任鄭女躺在地上置之不理。
11月13日上午7時許,施暴的衆人陸續出門上班時,看到鄭女姿勢完全沒變躺在地板上,仍無人上前關心鄭女狀況。衆人下班後陸續返回施暴處,聊天、休息後,就外出去逛夜市,同樣沒有一個人去查看鄭女狀況。11月14日上午7時許,鄭女的一名友人到施暴處尋找鄭女時,驚見鄭女身軀已發黑腫脹沒了氣息,嚇得趕緊報警處理。
遺體解剖報告指出,鄭女頭、頸、軀幹及四肢至少有162處,死因是全身多處鈍力傷、多處肋骨骨折,導致大量出血及橫紋肌溶解症並急性腎小管壞死而死亡。
法官認,5人所爲均系犯刑法第277條第2項前段之傷害致人於死罪。審酌5人僅因細故即將鄭女傷害致死,所爲傷害犯行,除對鄭女身心及鄭女親友均造成莫大之痛苦,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案件爆發後,謝女竟提議要將責任推卸給田女實在不該。
5人雖爲共同正犯,同應負傷害致人於死刑責,但各共犯之犯罪參與程度、應負之責任仍應有差別。5人均坦承全部犯行,並與鄭女家屬達成和解,堪認尚有悔意。日前依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決施暴的5人分別處刑7年2月到8年8月不等之刑度。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