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天燈自治條例草案出爐 沒貼標章最重罰1萬
新北市市政會議21日通過《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將送市議會審查。(新北市經發局提供/許哲瑗新北傳真)
平溪天燈肇災意外頻傳,近3年有13件求償案件,但攤商自組的永續回饋金去年用罄,成爲求償無門空窗期,新北市市政會議21日通過《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將送市議會審查,擬定業者須在每張天燈張貼專屬「標章貼紙」纔可販售,初步研議每個標章收費20到50元不等,作爲永續基金使用,違規業者最重可開罰1萬元。
平溪天燈被列爲世界必訪觀光景點,卻不時傳出燃燒天燈掉落的肇災意外,當地攤商2013年自組永續發展基金會,提供受災戶賠償金,不過近年繳納意願低靡,經費去年底用罄,今年初又有1名騎士因天燈飄落釀車禍,求償無門也讓公所相當頭痛。
《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今獲市政會議通過,規定未來將由市府統籌成立天燈施放永續發展及基金管理會,邀集當地業者代表、副市長或市府官員、專家學者組成,共同決議每個天燈收取金額、天燈標章樣式、基金會收支與使用項目等。
經發局說明,若自治條例上路,未來業者須按照預期販售的天燈數量,向基金會申請天燈標章,並依數量繳納永續發展費,初步研議每張約收取20到50元,每個天燈都需張貼標章貼紙纔可販售,若業者有剩餘的天燈標章,仍可繳納回基金會並申請退費。
至於稽查方式,經發局指出,目前平溪約53家較有規模的天燈販賣業者,每年約施放40萬紙,未來除了由稽查人員逐店稽查,確保店內天燈均有標章外,同時也規畫檢舉獎勵機制,民衆檢舉違規業者可獲取獎勵金,違規業者最重可裁罰1萬元。
「未來天燈勢必全面漲價!」新北市平溪區魅力商圈協會理事長林高美雲說,製作天燈程序繁瑣,賣一個只能賺幾10元利潤很低,尤其疫情衝擊一天賣不到1、2個,大部分攤商支持成立基金會,爲居民也是爲自己買一個保險,但盼金額控制50元以下,「未來隨着成本增加,會做適度價格調整。」
新北市議員林裔綺認爲,自治條例不知何時能通過,若等到基金會成立並籌募到基金,拖上1年、2年都有可能,呼籲市府把握後疫情時代,儘速幫平溪居民保火災意外險,等到疫情解封、遊客回溫,再與成立好的基金會資源銜接,相關措施纔會完整。
林裔綺也說,地方支持推動自治條例,但不希望收取金額太高,尤其平溪很多阿公阿嬤利用零碎時間賣天燈,年事已高、一天賺不到多少錢,希望市府儘量壓低價格,加強宣導標章領取規範、領取地點等資訊,以免讓攤商搞得霧煞煞,還恐被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