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里長選前帶30人遊大陸 被爆國臺辦出資判無罪
新北市新莊區中宏里長兼里長聯誼會主席洪少欽2019年招待各里長、親友等30人到中國旅遊,遭爆由國臺辦出資,新北地院今諭知他無罪。(記者蔡雯如翻攝)
新北市新莊區中宏里長兼里長聯誼會主席洪少欽2019年11月間總統、立委大選前,招待區內里長和親友30人出遊大陸,不過卻被爆出全程交通、食宿等費用皆由國臺辦出資,甚至有國臺辦官員要求里長們支持特定候選人。新北地院今宣判,認爲證人說詞反覆、有出入,無證據可認有罪,諭知洪少欽無罪。
檢方調查,洪少欽是去年第10屆立委選舉國民黨籍候選人陳明義、黃志雄的樁腳,在接近選舉期間,以2018年底當選新莊區里長聯誼會主席的競選承諾,招待新莊區里長、親友等人在2019年11月18日至22日到大陸江南旅遊,並安排旅行社規畫行程,但他卻在出發前逕自更改行程,並配合大陸南京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由陸方負責出遊費用。
南京市臺辦官員除了前往機場接機,還輪流全程陪團,且南京市臺辦聯絡處副處長哈趙剛也在晚間餐敘時,趁機向新莊區民安里長許桎逢和其配偶表示,「要幫忙國民黨選上」、「請支持陳明義跟黃志雄」。檢方認爲,洪少欽此舉已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因此將他起訴。
新北地院認爲,許桎逢在案件審理間對於哈趙剛有無拜託其支持特定候選人,說詞反覆,且他的證詞與其他里長和親友有明顯出入,部分里長皆稱沒有聽聞南京市臺辦官員有拉票,況且哈趙剛和洪少欽若真有意影響選情,在旅遊期間只對許桎逢一人拉票,有違常理。檢方在接獲檢舉後也未能查到LINE對話內容、文宣品等證據資料補強,因此沒有證據可認哈趙剛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
新北地院指出,既然無證據認爲哈趙剛違反選罷法,基於幫助犯屬性,便難認定洪少欽有觸犯選罷法的幫助犯行,且歷屆新莊區里長聯誼會長均會招待各里長免費出國旅遊,因此洪少欽稱履行當選承諾並非虛構,且安排行程的旅行社負責人也稱行程更改爲國臺辦招待,是議長蔣根煌的意見,無法證明洪少欽有罪,因此諭知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