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公佈違法僱主 統聯客運9次違反超時工作罰85萬
新北市勞工局26日公佈今年第3波違反勞基法、職安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僱主名單,總計計有334家業者,開罰1952萬元。其中統聯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已是第9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1500餘人,遭重罰85萬元。
新北市勞工局指出,本次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爲嚴重計有61家,其次爲未依法置備或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9家;至於未依法給予勞工特別休假則有35家。
違反職安法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爲普遍計有137家;違反性工法部分,主要爲僱主於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有2家;還有勞工申請生理假時,遭受僱主不利處分者,有1家。
而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爲主有7家;至於未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有1家。
勞工局指出,本次公佈名單中,統聯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已是第9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1500餘人,遭重罰85萬元。
勞工局也說,知名上市公司一詮精密工業及新日興公司也有使勞工超時工作,新日興公司使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高達99小時,連續3個月超過法定上限,兩家公司分別是第7次及第6次違反同一規定,各遭重罰78萬及60萬元。
另新日興公司除使勞工超時工作外,亦多次未提供勞工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也遭連續裁處3萬及4萬罰鍰。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僱主於知悉職場有性騷擾行爲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如有違反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爲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爲上市、櫃公司,將加重裁罰金額20%。勞工局呼籲僱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新北市勞工局公佈今年第三波違規僱主。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