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密罪重判10年 張花冠妹:絕無收任何利益

判決出爐後,因張瑛姬請假,無法取得她本人迴應,經過1天的沉澱,張瑛姬透過友人發聲明稿,對於法院未能詳查各項事證即予以重判,甚感遺憾,將提出上訴。

聲明稿指出,第一,我絕無收受任何利益,判決書在無證據下即認定收取417萬餘元,完全與事實不符。第二,我僅單純請相關產業學界人士,推薦適合評委名單,以利縣府環保局標案甄選最適當之廠商。而許多推薦名單與事後實際出席名單亦常有變動或不同。第三,其他被告通聯間以密語聯繫,我完全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