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合憲說 廖元豪:自爲神諭 如尼克森上身

衛福部長薛瑞元(見圖)稱確診者無法投票「合憲」,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行爲是否違憲,不是自己說或法規會背書,那不只是自命大法官,而是自爲神諭。(姚志平攝)

衛福部長薛瑞元稱確診者無法投票「合憲」,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這讓他想起前美國總統尼克森對記者詢問「若爲國家利益,總統能否做違法的事?」所回答而遺臭萬年的名言「當總統做了這件事,那就表示這件事不違法。」薛部長儼然尼克森上身。他說,行爲是否違憲,不是自己說或法規會背書,那不只是自命大法官,而是自爲神諭。

對於衛福部堅持確診者無投票權,引來中研院士陳培哲質疑違憲,恐釀憲政危機。薛瑞元則搬出《憲法》第23條反駁,國民黨臺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日前批評薛瑞元「搶做大法官工作」,薛瑞元昨天反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就要對行政作爲有合憲性的確信,這是行政法學的ABC。不過薛這項論點,法律學者則不認同。

廖元豪解釋,政府機關行使職權,必須恪遵憲法,在做各種決策時,當然要檢視是否合乎憲法;檢視是否合憲時,必須遵循憲法文義、判解以及學理,行政機關不能像大法官一樣推翻釋憲先例;特別是在涉及人民重要憲法權利時,必須全力採取「不侵害」的方法去處理,例如,儘量讓人民可以投票。

他強調,行政機關行使職權遇有憲法爭議,必須要啓動嚴謹、深度的法律專業審議程序,去判斷行爲是否違憲;不是自己說或法規會背書「本機關所爲都合憲」,那就不只是自命大法官,而是自爲神諭。

廖元豪指出,薛部長的說法是「只要我們做了,就是合憲的」還酸,「要說他自命大法官,還是擡舉了;大法官解釋憲法,還得審議、研究、辯論、投票,哪有這樣一個人出來大剌剌隨便講的?」

對薛瑞元稱確診者無法投票「合憲」,中研院法律所所長李建良昨在立法院教文會答覆立委質詢時表示,確診者不能投票,並非法律規定不能投票,而是確診者因無法外出而無法投票,對此立委鄭正鈐則表示,中研院跟指揮中心同一說詞,「用程序問題卡住實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