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子爲救腦癌父買「大麻籽油」 毒品罪送辦獲不起訴

大麻種子提煉的大麻籽油,雖然在臺合法,但當中四氫麻酚成分超過10ppm,就算違法。(圖/資料照/記者柳名耕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林姓男子,爲了替罹患腦癌父親改善病症,在美國知名購物網站iHerb網購「大麻籽油」,沒想到遭海關查獲,依毒品罪送辦。林男強調,自己並不知道大麻籽油不合法,相關醫學文獻也顯示大麻籽由有益腦癌患者。臺北地檢署認爲,林男並無主觀犯意,將他不起訴處分

檢方認爲,雖然廠商宣稱,大麻籽油產品不含有在臺灣被列爲二級級毒品的四氫大麻酚(Tetrahydrocannabinols,THC)成分,但聯合國報告顯示,大麻籽油製造過程,可能讓油品摻入四氫大麻酚,臺灣方面,2012年7月雖開放民衆使用、廠商進口,但四氫麻酚濃度一旦超過10ppm,就算違法。

不過林男供稱,因爲父親患有腦癌,查找醫學文獻時發現,大麻籽油對腦癌患者有幫助,纔會網購。海關也認爲,追查林男,發現並無涉及運毒,甚至販毒。檢方進一步偵查發現,確實林男也僅買了2瓶大麻籽油,也出示相關醫學證明,在此之前根本不知違法,因此認定並無主觀犯意,給予不起訴處分。

而其實就在林姓男子網購大麻籽油的時間點,高雄海關便查獲多達114.3公斤,四氫麻酚濃度超過標準值10ppm的大麻籽油。高雄海關表示,該些貨物原本報運爲土耳其產製化妝品原料,但臺灣對相關產品的管制較爲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