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男生裸聊遭側錄威脅 南市社會局提醒網路交友「三不」
臺南市一名小六男生被網友誘騙裸聊,遭側錄後威脅匯款否則就要上網散佈,臺南社會局表示,隨着智慧型手機及網路普及,每年暑假是兒少最容易因好奇而陷入數位性暴力的危機,提醒兒少及家長,使用手機和網路資源時要建立防護好習慣,謹記「三不四要」原則。
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近期接獲一起案例,一名小六男生在社羣軟體LINE被不明人士加入好友,網聊幾次後對方提議裸聊,禁不住對方一再要求及激將法,該小六生同意對方視訊裸聊,沒想到竟遭對方側錄存檔,並威脅匯款3000元到指定帳號,不然就要將其影片散佈至網路上。
幸好被害人趕快告知爸爸,當晚就報警,並由社工人員陪同製作筆錄,警方將全案依「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後續由社工持續關懷及提供法律、心理諮商等協助。社會局提醒青少年遇到類似事件千萬不要匯款,因爲對方一旦得手就會食髓知味。
社會局提到,藝人黃子佼持有非法網站「創意私房」的兒少性影像,遭檢警查獲,引發社會關注。衛福部統計,自2019年起,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通報案例中,涉及兒少性影像犯罪的案件數攀升,從717案上升至2903案;佔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通報案件的佔比,亦逐年上升,由59.11%增加至86.76%。
南市社會局統計,南市今年1至6月共受理139件兒少性剝削案件,其中有122件爲兒少私密影像散佈案件,佔近9成之多;而案件約有6成是運用社羣網站、通訊軟體或其他網路平臺犯罪。
社會局提醒,使用手機和網路資源時要建立防護好習慣,謹記「三不四要」原則,「三不」包括不拍攝私密部位、不分享裸露照片、不隱忍惡意威脅;若不慎遇到私密照片外流時,也記得「四要」要求助、要蒐證、要報警、要移除,並可向性影像處理中心尋求協助下架性私密影像。
社會局呼籲,去年性暴力犯罪防制四法修正,透過專章保護、加重罪責及強化被害人保護配套措施,其中使兒少被拍攝、自拍、製造性交或猥褻行爲的性影像案件,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加以散佈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兒少不幸成爲被害人,請勇於撥打110、113保護專線或向「性影像中心」諮詢求助。
臺南市社會局提醒青少年謹記「三不四要」免於遭受數位性暴力的迫害。圖/臺南市社會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