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自備保險套」 理容院媽媽桑挨告沒事
楊姓女子與去年8月與男客在理容院性交易遭查獲,陳姓媽媽桑被依圖利使人爲性交罪送辦;不過,由於楊女自備的保險套品牌與店內提供的不同,檢方認難以認定店內有提供性交易,陳女獲不起訴處分。
基隆市警一分局去年8月搜索轄區內某理髮廳,查獲楊女與黃姓男子性交易,並查獲保險套、潤滑液、帳冊等,依社維法裁罰楊、黃2人,並將理髮廳陳姓女負責人送辦。
陳女喊冤說,不知道2人談妥性交易;楊女供稱,當天自行準備「杜蕾斯」保險套,遭查獲時因爲想快點結束,才說保險套是媽媽桑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