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陣線「港本部」遣散 臺北、英國分部接手「港獨工作」

▲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港區國安法。(圖/記者曾俊豪攝)

記者曾俊豪/綜合報導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30日以162票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草案」,繼黃之鋒羅冠聰以及周庭宣佈退出香港衆志之後,一直以來支持香港獨立的「香港民族陣線」也透過臉書表示,即日起遣散所有香港地區成員(包括髮言人在內),未來將交由海外臺北英國分部繼續運作

媒體稱爲「港版國安法」的草案,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午表決通過後,預計下午便會公佈詳情,並在7月1日起生效

成立於2015年的「香港民族陣線」也在草案通過後,透過臉書發表聲明,「即日起遣散所有香港地區成員(包括髮言人在內),唯海外分部繼續運作。遣散不代表停止,本組織海外分部將會接手目前全部工作,並於海外繼續推動香港獨立,直至勝利爲止。」

聲明也提及,臺北以及英國兩個分部在香港本部解散後,將會接手所有工作,「文宣,繼續;海外外交,繼續;行動,繼續。本組織將秉承前人理念,繼續走在推動香港獨立的道路之上。」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路透社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香港民族陣線之外,香港衆志三位創黨元老,黃之鋒、羅冠聰以及周庭稍早也在臉書上發文, 宣佈退出所屬政黨,未來將以個人名義持續奮鬥。

事實上,在港版國安法表決前,大陸社運人士王丹曾點名,該法通過後,黃之鋒、黎智英等人將會在7月1日被捕。有港媒就此事向正在北京列席的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求證,他則迴應,國安法不會設追溯期,如果立法後不做出違法行爲,便不會被追究。

葉國謙舉例,就像前香港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日前宣佈引退、「金盤洗手」一樣。不過,他也補充,若是相關人士在法案生效後,仍作出危害國安行爲,那麼立法前的行爲可能成爲日後舉證資料。他強調,這與普通法一向做法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