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務員申請來臺居留被拒 事件曝光恐遭港府解聘

香港一名公務員申請來臺依親居留遭拒,事件曝光後目前還被港府停職,最終甚至恐遭解聘。(美聯社)

據香港成報報導,臺灣近年不時被指收緊審批港人居留申請,特別是公務員及公職人士。一名在香港任職房屋署的工程督察早前申請隨臺籍配偶在臺居留,原希望既取得臺灣居留權,又不放棄在香港的高薪。結果其來臺依親居留申請一再被拒,事件上週曝光後已遭港府停職,最終恐遭解聘。

報導稱,在臺港人的狀態可分爲「停留」(持旅遊、商務簽證赴臺)和「居留」(以就學、就業、依親或投資移民等管道,在臺較長時間停留),和「定居」(取得身分證,具中華民國國籍)三種。

根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書顯示,這名香港陳姓公務員的妻子是臺灣公職人員,他於2022年向臺灣申請依親居留。移民署表明他需出示辭去香港公務員職位的證明,纔可能獲批居留證。

但這名陳姓香港公務員去年5月向臺灣方面表明,不會辭去現職,並指所有香港公務員均是被迫簽署效忠香港特區政府的聲明。若取得臺灣居留權,他將做「半個太空人」,即週一至週四在香港,週五離港赴臺,週六、日回港。

臺灣移民署聯同相關部門最終否決其申請,香港陳姓公務員不服向行政院申訴,但遭駁回。後又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今年7月4日判決,裁定陳「確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之虞」,並指行政院以陳任職港府爲由作出否決其申請的決定,並非無據。

這名陳姓公務員的太太之後在網上公開這事件,引發港府高度關注。在事件於上週曝光後,這名陳姓公務員已遭港府停職候查,原因是他向臺灣的法院聲稱「所有公務員都是被迫簽署效忠政府的聲明」,讓港府質疑他有「發假誓」之嫌,並非真誠效忠香港特區政府、聲明擁護《基本法》等。

香港成報指出,按過往做法,這名陳姓公務員最終預期將會被港府解僱。對此,香港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及任何相關言論。」但強調「根據《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也是政府和社會對他們的一貫期望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