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清算壹傳媒 陸委會防侵犯自由人權

香港壹傳媒昨遭香港高院勒令清算,以償還債務,而臺灣《蘋果日報》將由香港法庭委任的臨時清算人進行處理。(中新社)

香港高等法院昨日審訊香港壹傳媒清盤(清算)案,法庭當場勒令「即時清盤」,換言之,壹傳媒須將所有資產變賣換現,以償還債務,最終將公司結束。至於臺灣《蘋果日報》將由香港法庭委任的臨時清盤人進行處理。對此,陸委會表示,政府正持續密切關注壹傳媒清算事件發展,防相關方面藉機將侵犯自由人權的黑手伸入臺灣。

香港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遭指控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資產陸續遭到凍結、被迫停刊。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早前根據《公司條例》向高等法院提交壹傳媒的清盤呈請。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聆訊,在無人反對下,法官頒令壹傳媒清盤。

綜合港媒報導,壹傳媒昨日沒有派法律代表到場,聆案官黃健棠在無人反對下,下令壹傳媒即時清盤。據代表港府出席的高級政府律師林卓麟在庭外透露,壹傳媒在香港的清盤程序已完成,至於有關臺灣《蘋果日報》的相關事宜,會由法庭委任臨時清盤人處理。

對壹傳媒遭清算,陸委會表示,政府正持續密切關注事件發展,並預先保障國人個資與隱私,如果相關方面藉機將侵犯自由人權的黑手伸入臺灣,相關機關將依法採取必要的因應作爲。

陸委會又指,近期外界及民間團體提出香港相關方面執意以《香港國安法》凍結香港壹傳媒資產並強制清算,除傷害原有股東權益,恐使臺灣《蘋果日報》員工個資、新聞資料庫等遭不當利用,致臺籍員工及相關人士可能面臨追訴風險,及相關個資與隱私恐受侵犯之擔憂。

陸委會說,凡新聞媒體事業基於報導特定目的而蒐集的個人資料,其相關處理及利用均須嚴格遵守法律限制,以防止個人資料泄漏或遭不法濫用,倘若蒐集的特定目的消失,亦應依法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項資料。